四川成都新闻网8月3日电-今天,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制定商标行政指导意见促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明确要求省工商系统在商标注册、商标认定、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向企业免费提供全面的行政指导。
“贵公司产品未申请注册商标,容易出现域名抢注和商标侵权纠纷。建议立即进行商标注册”,“贵公司使用的商标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请认真整改”。这些是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申请商标注册建议书》、《创建品牌商标建议书》、《商标使用提示书》、《商标违法使用警告书》和《商标权保护联系函》的一部分。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分局局长周光平表示,工商部门将通过发送“商标五书”向企业展示商标建设、使用和保护方面的红绿灯,这样就可以一目了然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今后,四川省的企业将陆续收到工商部门的这些温馨提醒或及时警告。
根据《意见》,工商部门应加大对新《商标法》、《商标实施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市场参与者积极开展商标注册,推进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周光平表示,工商部门将通过发送《申请商标注册建议书》、《创建品牌商标建议书》等商标行政指导文件,提醒企业及时为产品注册商标,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建议并培养知名度高的行政对口单位申请认定池及著名商标。
“对容易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轻微商标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将及时予以警告。”周光平表示,如果注册商标未按照《商标法》的要求使用,未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且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工商部门将发出《商标使用通知书》,提醒企业及时整改或开展相关工作。如遇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项目、擅自使用“注册商标”字样、在商品包装或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出具《商标违法使用警示书》,提醒企业认真整改。
《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和农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需要企业和工商部门的密切合作."周光平提到,《意见》建议企业确定商标维权的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并定期沟通和联系。工商部门将通过发放《商标维权联络簿》加强企业商标维权人员与工商部门的密切联系,方便商标日常监管。
同时,《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市、示范企业、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省、市、示范县、示范基地商标战略实施四个步骤全覆盖。工商部门将收集、整理和分析商标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包括定期披露商标侵权案件、调查和处罚商标侵权案件、公布典型商标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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