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2月20日电记者20日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国文日前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李国文其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李国文,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国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天津市西青区副区长、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极其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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