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见习记者姜坤宇报道:12月3日,记者从辽宁省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9年1月1日起,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户籍工作将正式启动。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王红旗表示,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2018年启动。辽宁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这次经济普查。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届时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深入法人单位和个体户进行经济普查登记和抽样调查。
王红旗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辽宁省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和产业形态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构成现状。摸清各法人主体资产负债表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核实各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出及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动能培育和增长、经济情况
本次普查对象为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工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地区普查机构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普查。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工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应当在其主要经营活动中进行普查登记,建设法人单位应当在其登记场所进行普查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得作为普查单位,每个法人应当单独登记。
普查方法包括:一方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工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查,基本完成。另一方面,法人单位和工业活动单位在综合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个体户在综合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
普查范围包括:采矿、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建筑、批发和零售、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住宿和餐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住宅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消费、生产能力、生产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和电子商务交易等。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普查内容也不同。
这次经济普及进一步加强了普查技术和手段的创新,依托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空地图”,绘制了普查区域地图,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普查普查员使用PAD填写本单位的普查表格,标注本单位所在建筑的地理信息,提高了普查数据采集的抗干扰能力和数据处理效率,进一步提高了普查的信息化水平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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