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省代码0021
医学方向代码0223
大学
学校介绍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国家“文明单位”
●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全国助残先进集体
●全国首批“优秀博士”、“优秀农林人才”教育培养项目试点高校
医学院/护理学院概述
湖州师范大学医学/护理学院已有60年的历史,有1个护理硕士学位,3个护理、口腔、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全日制学生2546人,函授学生1728人,专任教师67人。第一临床医学院、浙北临床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有专任和兼职临床教师212人。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成立了学校医学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浙北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的人才培养工作。
附属医院6家(第一附属医院、中心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九十八附属医院、妇幼保健院、口腔医院),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实习基地4家,实习医院56家。学院下设基础医学系、口腔科、护理系和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其中,实验中心设有基础医学实验教学分中心、护理技能实验教学分中心、口腔医学实验教学分中心和临床技能培训考试中心,实验室面积1.8万多平方米,设备总价值近2000万元。交通大学国家卫生产业研究所湖州护理学院、湖州老年医学与健康管理学院转化医学湖州重点实验室的建立,有效保证了我校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已有几十年的历史,2009年被批准为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人才三大培养基地之一。2009年我校获批开设临床医学本科专业,2010年开始招收临床医学本科学生。2012年11月,我校成为全国优秀博士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2014年开始招生。目前,学校围绕“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的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要求,全面推进优秀博士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深化农村订单式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农村基层培养大批“下、用、留”的全科医学人才。形成了“校地共建”的办学特色。
护理工作
护理专业成立50多年,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十三五”一级学科,省内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十三五”特色专业。目前护理专业有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要人才培养计划”中唯一的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第二军医大学护理专业博士生导师蒋安立教授特聘为我院兼职教授,负责护理学科和专业建设。此外,我校第一附属医院原护理部主任、第35届国际南丁格尔奖获得者邹瑞芳、1996级护理研究生、第42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潘美儿等参加了临床护理教学,有效保证了我校护理人才的培养质量,毕业生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
注册和招聘流程
(一)定向培训招生,按照“信息公开、择优录取、协议录取”的原则进行。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生户籍实行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生安排在普通班提前录取。本科专业最低分不低于第二分数线,专科专业最低分不低于第三分数线。
今年定向培养,除部分县(市、区)部分专业外,原则上仍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相结合”。
(2)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相结合”政策的县(市、区)按照《关于2012年开展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114号)要求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1.各县(市、区)卫生和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联合发布定向培训招生(招聘)公告。
2.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我省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必须符合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且只能志愿在第一学院和第一专业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否则,他们的志愿者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志愿者优先、高考分数线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各县(市、区)招生计划,以1: 1.2的比例向各招生机构提供考生名单。招生机构将相应名单分发给县(市、区)卫生局。
3 .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机构名单提供体检候选人。考生体检应集中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问,应当立即提出复试要求。县(市、区)卫生局仍组织安排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只能复试一次,结果以复试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志愿者优先原则和高考分数线由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考生定向培养,在县(市、区)公示3天。如果对公示没有异议,经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商后,与符合条件的考生签订入职培训协议,并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上报各招生机构。在招聘过程中,如果空缺是由于考生遗弃、户籍不一致、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候选人名单按空缺计划1:1的比例补充,招聘按相应程序进行。
4.各招生机构应在招生开始前提前将各县(市、区)提交的已签署协议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教育考试院根据名单建档,由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录取。
5.录取后,招生机构应将全国定向学员名单抄送当地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不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相结合”政策的县(市、区)应按以下要求执行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我省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必须满足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并且只能志愿在第一所院校和第一专业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否则其志愿无效。
2.按照志愿者优先、高考分数线由高到低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以1: 1.2的比例向各招生机构提供考生名单。
3.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拟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将相应名单分发给县(市、区)卫生局和卫生局。
4.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名单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上报招生院校。计划空缺是由于考生放弃、户籍不一致造成的,按照空缺计划1:1的比例补充考生名单,按照相应程序招收考生。
5.各招生机构应在一般录取和备案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提交的已签署协议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教育考试院根据名单建档,由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录取。
按照《浙江省高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精神。色觉异常(色盲、色弱)不接受,不建议有微弱血液的考生报考。
2019年医学方向培训招生计划
2018年医学定向录取
招生热线:0572-2599888
医学院/护理学院电话:0572-2321203
学校地址: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学校网站: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
医学院/护理学院网站:http://yxy.zj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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