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开立新账户时,应“核对”自己是否为税收居民。■年底前,金融机构应对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账户进行尽职调查

羊城晚报记者严

对于那些热衷于将资产隐藏在海外账户中以逃避居住国税收的富人来说,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悬在他们的头上!因为,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个“CRS标准”正式登陆中国

《管理办法》在行业内也被称为“中国通用报告标准”,即“通用报告标准”的中文版。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14年7月发布的一项强有力的信息工具,受G20委托,旨在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税行为。

“标准”是如何运作的?

根据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政策解释,为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一个国家的金融机构首先通过尽职调查程序,对另一个国家的税收居民和企业开立的账户进行识别。账户持有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账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出售金融资产收入等信息,每年报送金融机构所在国主管部门,然后由该国税务机关与账户持有人常住国税务机关交换信息,最终为各国跨境税源监管提供信息支持。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向G20承诺实施“标准”,并将首次与外界交流信息的时间定为2018年9月。

《管理办法》的颁布是为了将国际公认的“标准”转化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具体要求,为“标准”在我国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导。这也意味着“标准”已经正式登陆中国。

个人账户将接受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

去年发布《管理办法》草案时,公众最关心的是要求金融机构对个人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并对个人高净值和低净值账户设定了划分标准——账户总余额为600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与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正式实施的《管理办法》修改了相关账户金额标准,改为:现有个人账户包括低净值账户和高净值账户。低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余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账户,高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账户。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对于股票账户,金融机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人低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

c“管理办法”对谁的影响更大?

《管理办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目前全球已有100个国家承诺实施“标准”,其中50个国家将于2017年首次交换信息,另有50个国家将于2018年首次交换信息。中国表示将与尽可能多的国家建立信息交流伙伴关系。

随着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范围的扩大,“中国版CRS标准”的影响将更加明显。业内对此评论:此举将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中国企业或个人境外投资、金融资产管理等产生长期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表示,在境内开户的非居民或拥有非居民控制人的被动型非金融机构受影响较大。

如果一个非金融机构获得的收入大部分是来自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负向经营活动的收入,则该机构为负向非金融机构。比如那些容易被用作跨境逃税工具,设立在避税天堂,只持有子公司股权的中间控股公司。

也就是说,这对于那些持有居住国境外金融资产,没有按照居住国规定缴纳居住国税收的个人或企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对公众而言,《管理办法》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影响到一些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个人和机构。

因为,《管理办法》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和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时,必须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附加申报文件中申报其税收居民身份。由于在我国金融机构开户的绝大多数个人和机构都是中国税收居民,填写申报文件时只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

1.《"中国版CRS"7月1日实施 指向跨境逃避税》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中国版CRS"7月1日实施 指向跨境逃避税》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75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