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5日电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环境监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逐步实现公共开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数据图:人们参观污水处理厂。田进照片。

《意见》指出,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基本原则是:突出重点,稳步有序,促进参与。重点推进环境监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统筹推进环境监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稳步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公共开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意见》具体列举了环境保护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环境监测设施。公共开放的重点是空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包括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点、监测中心和具备开放条件的监测车辆。在实际活动过程中,可以选择在监测点或监测中心进行;可以围绕采样、监测分析、数据处理、信息发布的全过程进行,也可以针对不同的开放对象在不同的阶段进行。

2.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重点介绍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集水范围、污水特性、处理原理和工艺流程、中央控制平台和在线监测设施。在不影响设施正常生产运行和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可在处理现场组织开展公共开放活动,采用讲解示范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点介绍了垃圾产生、收集和运输工艺、处理原理和工艺流程、渗滤液或焚烧烟气处理设施等。在不影响设施正常运行和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可在处理现场组织开展公开开放活动,采用讲解示范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4 .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公开开放的重点是危险废物的来源、类型、特性、收集和运营流程、处理流程、处置结果和在线监测设施,以及废弃电气电子产品的收集、运营、拆解和资源化利用。公众开放活动一般在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组织,采取讲座和实地考察的方式,可以邀请公众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意见》指出了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步骤:2017年底前,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和省会城市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向社会开放;各省省会城市选择有资质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社会开放点;有条件的省份选择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处理设施作为向公众开放的定期开放点。

2020年底前,鼓励各省在有条件的地级市选择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开放点;有条件的省份可增设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作为开放点,促进开放工作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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