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消息4月12日,何女士接4岁的儿子上幼儿园时,发现孩子手指青肿。虽然花园说做了简单的治疗,但几天后,受伤孩子的指甲继续渗出,甚至整个指甲都竖起来脱落了。

事发后一个多月,园方一直没有给孩子家长合理的解释,只提出一次性500元的赔偿方案。经教育局初步核实,涉案的桐树湾幼儿园实际上是一个完全没有办学资质的“黑花园”。

家长:事发时,花园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市民何女士告诉《西部网》和《陕西头条》记者,她的双胞胎儿子在安矿路口的桐树湾幼儿园读书。4月12日,何女士的小儿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右手无名指受伤。

记者从家长提供的监控录像中看到,4月12日11时50分左右,受伤孩子所在班级的老师庄某正在组织学生从外面进入宿舍,已经有几名学生留在宿舍。从监控屏幕上看,就在何女士的小儿子正要进宿舍的时候,房间里的一个学生突然关上门,卧室的门卡住了孩子的手指。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花园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只是简单地用碘伏治疗了孩子受伤的手指。直到当天17点左右,家长带孩子回家发现异常,参与的老师向家长解释孩子受伤的原因。

何女士说,因为当时孩子的手指只显示出淤青,所以她选择在家密切观察。直到4月17日,孩子受伤的手指出现积液,家长才把孩子送到医院,医生说可能需要彻底切除受伤的指甲。

何女士说,“我们跑了几家医院后,为了让孩子少点罪恶感,和医生商量选择保守治疗,直到孩子整个指甲都翻了,5月4号掉了。”

何女士说,事件发生已经一个多月了。虽然医药费没花多少钱,但父母不要经济补偿,只提出让园子减免两个月的护理费,安慰孩子。但是园子至今没有给父母一个合理明确的解释,这是最让父母心寒的。

“花园一直回避我们会见其他孩子父母的要求。我们到现在都没见过对方父母。”何女士告诉记者,幼儿园只提出了500元起的一次性赔偿,并明确要求孩子的伤害今后不得向幼儿园索赔。

幼儿园:愿意赔价格好商量

5月24日,西网和陕西头条的记者来到桐树湾幼儿园。幼儿园园长王女士表示,幼儿园已将此事通知全体员工会议,并对教师和园长进行了经济处罚。“事发后,我们还让老师陪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

“我们确实提出了500元的赔偿方式,但我也说过这个价格可以再协商。”面对父母的要求,导演这么说。

据幼儿园园长介绍,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在孩子进入幼儿园时向家长收取了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该保险单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将对此次事故进行合理赔偿。

对此,家长表示,当初幼儿园只收了50元保费,并没有向孩子监护人明确说明保单的承保范围和具体条款。父母没见过这个保单。“之前保险公司和幼儿园一开始说我们孩子不住院所以不能拿保险理赔。”何女士说。

关于记者提出的所涉教师是否具有合法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及园区是否具有合法办学资格的问题,王兴主任表示,所有程序均符合规定,但他并未向记者出示园区的合法办学资格以及所涉教师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教育局:涉案幼儿园是“黑花园”,立即派人调查

5月24日,记者致电涉案幼儿园所在地未央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局不知道此事,因为家长没有向教育局报告这种情况。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会立即派人调查此事,协调帮助家长解决问题,事件查明后按规定处理责任人。

24日晚,西网和陕西头条的记者再次从未央区教育局获悉最新消息。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核实,涉案的“桐树湾幼儿园”为“黑园”,不具备办学资格,未向教育局备案。

目前,未央区教育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律师:幼儿园需要自我认证,否则必须承担责任

陕西鸿震律师事务所律师闫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受伤害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幼儿园能够证明其履行了管理责任,否则必须对幼儿的伤害承担责任,家长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律师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受伤幼儿的父母也可以向监控录像中关门并伤害他人的孩子的监护人要求赔偿。

关于幼儿园和对方孩子监护人的责任划分,律师表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做出具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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