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不仅在安全生产月受到重视。

它存在于工作的每一刻

每个细节

安全是关乎生命的事

事故的发生令人担忧

同时,它也警告我们必须

不要忽视

安全!

事件回顾

2019年12月3日2时43分,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北京京日东大食品有限公司一期生产车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死10伤,直接经济损失1429.563万元。

6月8日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

0 1

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京日东大公司“12.3”瓦斯爆炸事故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0 2

直接原因

本次事故的爆炸中心位于冷库区,爆炸气体为液化石油气。

京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输气管道主阀法兰垫片A、B为甲基乙烯基硅橡胶,长期受管道内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混合气体腐蚀,垫片物理力学性能下降,微裂纹逐渐发展壮大,在管道内压力作用下出现局部裂纹, 垫片B撕裂形成泄漏,泄漏的气体与空气体混合,在冰箱内外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空,遇到电火花等点火源时爆炸,引燃现场可燃材料,造成事故。

0 3

远因

违法建设燃气设施,未按标准设置安全设施的;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维护不到位;非法供应不合格气体;有关行政单位未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0 4

七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景日东大公司生产部主任曾九发全面负责生产部的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设备安全负责。燃气设施维护未得到有效开展,导致一期生产车间燃气管道长期维护;未严格组织燃气设施检验检测的;未及时有效排查燃气设施事故隐患的;未有效开展本部门员工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2019年12月17日,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京日东大公司生活部副主任兼厂级安全管理员马伟全面负责全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未组织一期生产车间燃气管道检查,未有效落实燃气设施检查管理制度;未及时调查发现燃气设施事故隐患的;未组织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燃气应急预案和措施,且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2019年12月17日,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京日东大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乙级班长郭新刚全面负责乙级安全生产..事故当天,一期生产车间的燃气设施未进行检查;发现燃气泄漏未及时报告,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2019年12月17日,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方永忠曾担任晶日东大公司生活部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助理、设备部部长、生产部部长、设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6年,他负责京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的建设。期间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自行搭建安装燃气设施,导致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长期存在;2018年负责一期生产车间新建冷库建设,在通风不良的地方关闭了管道、阀门等部分燃气设施,未设置通风、燃气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2020年1月23日被顺义公安局拘留,2020年2月6日取保候审。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板桥液化气站法定代表人何全面负责板桥液化气站的日常工作。没有组织对京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的燃气管道主阀等燃气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与京日东大公司签订供气合同。长期以来,湘京日东大公司供应不合格的添加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导致输气管道主阀法兰垫片加速腐蚀,物理力学性能显著下降,造成气体泄漏,引发事故。他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非法购买二甲醚401.38吨,装入液化石油气瓶出售,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2020年1月10日,经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下是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防汛办公室召开第二次防汛业务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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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看”,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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