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现有商品房销售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商品房销售,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通知》。从12月30日起,开发企业在出售现房前,应向所在地区房管部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备案后,3日内所有房屋一次性公开出售,严格执行一房一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必须提交六份材料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在出售现有商品房前,应当向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现有房屋销售备案,同时规定,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范围申请现有房屋销售备案,未申请同证销售的房屋不得再次申请现有房屋销售备案。开发企业需提交一房一价清单、开发企业资质证明、产权证明等六份材料。

明确区房管部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时限

《通知》明确规定,符合现有房屋销售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同时,明确要求各区房管部门严格做好现房销售备案审查工作,加强销售现场检查,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开发企业应当在备案后3日内一次性公开出售全部房屋

《通知》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在现有房屋销售备案后3日内一次性公开出售全部房屋,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现有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这是贯彻1930年房地产新政条例,促进北京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稳定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

对现有的房屋销售进行严格监管。现有房屋销售是新房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社会关注和政府监管的焦点是商品房预售。随着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现有的房屋销售项目越来越多,对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该政策的出台完善了现有商品房销售的管理基础,填补了现有销售管理政策空的空白。此外,北京市商品房现售合同新示范文本的发布,对于规范现售、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和细化现有房屋销售的备案条件。《通知》明确要求现房销售前必须备案,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上级法律,列出了现房销售备案需提交的六大要求,还规定了备案管理部门的备案时限,有效解决了以往各区政策执行不一致的问题,使全市现房销售备案管理统一规范,更便于开发企业办理备案事宜。与其他地方相比,北京对现房销售备案的条件更加“苛刻”——《通知》要求现房销售备案必须经过初始登记后才能进行,而其他地方一些省市要求现房销售备案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后才能申请。但这种“严厉”对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买家权益、减少交易纠纷,确实是必要的。

重点加强现房销售价格管理。过去房地产调控的重点是商品房预售,部分开发商通过出售现房规避调控政策和价格监管。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是房屋交易的基本要求,但以前在现房销售中没有严格执行。930新政特别强调了对现有房屋销售价格的管理和指导要求,《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上述要求。通过审查申报价格,防止企业虚假报价和哄抬房价,并通过要求企业“一次性公开出售所有房屋”来禁止企业囤积房产。预计《通知》下发后,相应的执法检查将密切跟进,开发商在现房销售中很难做到“以水配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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