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突出了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两个指标作为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确立了流动性监管和资本监管几乎齐头并进的重要地位。

中国金融市场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2013年6月份发生的“钱荒”充分暴露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美国银行业如何稳健、审慎推进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对我国商业银行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而言,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银行运营的资金来源于债务和资本,其中债务由存款和非存款债务构成。银行吸收资金不是为了炫富,躺在那里睡大觉,需要放出去挣更多钱。银行一方面不停地吸金,另一方面还要不时地还钱、用钱。所以银行必须预留一部分资金或者有能力将放出去的资产即时变现,以应付贷款需求和取款需求,这就是流动性管理。

正如花旗银行将流动性定义为“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获得的资金,按照负债条件,完全、迅速偿还所有到期负债,包括客户活期存款”。同时由于银行承担支付中介的职能,也必须保留满足支付需要的货币。所以流动性是一个银行以最小的财务损失风险获取现金的能力,它是银行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安排不当,不仅影响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甚至有可能引发挤兑风潮。

留多少:考验银行预测能力

流动性管理——没有“技术”不行

由于现金和应付款一般只作为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因此,一般不用作测量流动性的指标,而且保持银行的流动性并不是在银行内留有大量现金,或在资产组合中有大量可变现的证券那么简单。

流动性资产对银行的净利润率贡献最小,因为它通常只能提供很低的收益。降低流动性风险和维持高净收益率之间的矛盾是流动性管理的核心,银行在维持充足流动性避免挤兑危机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因维持流动性而带来的利润损失是一道难题。

所以一个银行要保持多少流动性是个技术活儿,它取决于银行对预期贷款需求和取款的预测,并根据现有资产可变现的可能和时点测算可获得的现金,以及新的资金来源,测算应预留多少流动性现金。银行对预期贷款需求和取款的预测越准确,它持有的超额流动性就越少,其占用的资金成本就越低。

然而,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期待,实践中如纽约联储出版的一份研究报告所显示:绝大部分银行事实上在绝大部分时间持有超额准备金,还有一部分银行持有更多的准备金,大概因为它们没有多少可以从资本市场上借入短期外部借款的财力,或不像大银行那样支付得起一个可以把准备金降到尽量低的水平上的全职经理。

流动性管理——偏好与资源并行

在流动性管理上,是偏重资产管理还是偏重负债管理,取决于银行自身规模、财务状况以及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比如是选择出售证券(资产管理)还是借款(负债管理)来获得流动性,不同的银行取向各不相同。依赖自身资金来源满足流动性需求和将资金“存放”在资产组合中的管理者,采取的是更保守的策略。当然,光有偏好,没有相应的资源也不行。一方面需要根据偏好开拓资源,另一方面也要根据资源安排流动性。

一般来讲,一家银行的借款来源越多,越能更好地预测流动性需要,需要的流动性储备越少。大型银行由于有多种短期借款资金来源,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所需要的流动性则小。而最终流动性资金的需要量是根据预期贷款需求,根据周期性和季节性因素调整取款需求决定。

此外,银行持有的存款类型也决定了银行在可见未来的流动性需求。核心存款是银行稳定的负债。

所谓核心存款是指不太可能在受到其他银行提供的更高利息诱惑时,被提取而转移到别的银行或非银行机构的存款,包括存折储蓄账户、零售定期存款、零售定期存单等,而非核心存款包括可转让存单和经纪存款等批发存款等。核心存款与资产比例的上升,银行面临的未来不可预见的资金回撤的风险就小,流动性管理相对稳定;反之,非核心存款与资产比例上升,由于这些存款对利率变动非常敏感,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逃离银行,因此,银行流动性准备就要相对充足。

客户需求——没钱不行

一个以贷款收入作为其利润主要来源的银行不愿意因缺乏流动性而拒绝一个优质客户的贷款要求,因为如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会破坏通过长期服务才建立起来的与客户的关系和潜在利润。此外,因流动性缺乏而拒绝客户的取款要求,后果会更严重,因此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是银行经营计划中一个非常重要部分。满足贷款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需要银行对经济周期有一个准确的预测,提前安排。

一般来讲,在经济上升期,贷款需求旺盛,银行需要留有更多的流动性;经济低迷,贷款需求疲软,银行则不需要保留太多的流动性。这些道理所有的银行都懂,但是比较难预测的是经济拐点,到底什么时候上升?什么时候下行?什么时候收紧贷款?什么时候放松贷款?优秀的银行与平庸的银行差距就在于对经济运行拐点的判断上。

此外,流动性资金还取决于银行愿意在多大程度上进行现金储备,以满足未预期贷款需求,以及客户的风险偏好。

资产管理:我的流动我做主

银行资产构成

资产指权利人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银行的资产主要是贷款,传统上一家银行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于贷款利息,当然,现在一些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比例在逐渐增大,有的已经超过了利息收入。除了信贷资产外,银行备付现金、自用不动产和投资是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不动产而言,按照美国的法律,银行拥有的不动产在类型和数量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无论是联邦注册银行还是州注册银行,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仅限于经营场所自用和贷款业务中行使抵押担保权益时所获得抵债不动产,但是银行投资在经营场所不动产上的金额不得超过其股本额。由于银行自用不动产一般不随意处置,因此它对调节流动性没有什么作用。

就投资而言,按照美国的法律,银行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只能持有投资证券。美国银行监管机构将投资证券的级别分为三等:一等(TypeⅠ)投资证券是联邦政府债券或任何州及州行政分支发行的普通债券(general obligation);二等(TypeⅡ)投资证券包括准联邦和市政公共机构或州发行的某些“收益债券”(revenue bond);三等(TypeⅢ)投资证券是由私营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市政收益债券和按揭支持证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联邦注册的银行被明确许可无限量地持有一等投资证券,银行持有投资证券是作为可交易的债权工具,但性质上投机性不能太强。如果银行要购买三等投资证券,该证券必须是投资级(investment grade,即BBB/Baa以上)或信用水平与投资级相当。联邦注册的银行持有的单个债务人发行的二等和三等投资证券之和不得超过银行股本和未减损盈余的10%。根据法律规定,上述限制也适用于州注册银行。投资证券的组合对银行的流动性影响的变数最大,因此许多银行都将如何组合投资证券作为资产管理的一个重点。

银行资产变现

银行流动性管理实质上就是将非现金资产变成现金资产,那么银行的那些资产可以变现呢?

可售资产一:信贷资产

美国存在一个活跃的贷款的二级交易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最大的两个买家是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这两家公司都是私有企业,但都有联邦政府颁发的特许状。根据特许状,它们免交州和地方所得税,不必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其证券,并可获美国财政部提供的25亿美元贷款额度。

它们从银行那里购买按揭贷款,再将这些贷款打包成证券销售给全世界的投资者,这样可使银行可以持续地获得现金流。卖家则是各个银行,它们或是在二级市场上直接出售贷款、或是将贷款证券化后出售,以此来分散风险,回笼资金,增强银行的流动性。

当然,银行出售信贷资产后,还有一个当借款人违约无法还贷其后果由谁承担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讲,银行出售无追索权的贷款,银行不再对贷款负责对此,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区法庭曾于1992年判过一个案子。

案情是这样:1988年平安太平洋银行(Security Pacific National Bank, SPNB,1992年并入美国银行)向集成资源公司(Integrated Resources, Inc.)提供额度信贷,允许集成公司从平安太平洋银行获得短期无担保贷款,之后平安太平洋银行向集成公司提供了一系列短期贷款,这些贷款被平安太平洋银行全部或部分以不同利率卖给了多个机构投资者。

这种做法在业内被称为“贷款参与”。平安太平洋银行在向其他机构投资者出售贷款时,与每一个参与者都签署了一份主参与协议(Master Participation Agreement, MPA),协议中含有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购买者承认其独立地、未依赖于平安太平洋银行,并基于参与者认为合适的文件和信息自己做出了信贷分析。1988年末,集成公司开始遇到财务困难,到1989年4月,平安太平洋银行拒绝向集成公司提供新的贷款,但仍将以前提供的17笔贷款出售给贷款参与者。由于不能获得足够的运转资金,集成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宣布破产。

为此,两组购买这17笔贷款参与的投资者各自在纽约南区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对平安太平洋银行提起诉讼,并上诉至联邦上诉法院。原告主张,平安太平洋银行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案》的规定,未能向原告披露与集成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关的重要事实,因此要求撤销贷款购买协议。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均认为:原告购买的这些贷款中相互独立的部分不能被认为是证券。

贷款参与者签署的《主参与协议》中弃权条款明确免除了平安太平洋银行披露与集成公司财务状况有关信息的任何义务。此外,作为负有经验的金融机构之间的“手臂距离”交易(arm’s length transaction, 即由事前无联系的人各自为本身利益通过洽谈达成的交易),法律并不要求平安太平洋银行有义务向原告披露那些贷款参与者自己就可以获得的信息。两级法院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出售的贷款不具有追索权,但是在私下银行还得向贷款购买者负责,以不使自己的声誉受损。如果银行仅把自己最差的贷款出售给其他机构,那么在这些机构当中银行的名声和商誉都会受损。

可售资产二:投资证券

通过出售投资证券调节流动性是银行的惯常做法,但是银行所持有的投资证券能否按照其所期待的价格和时点售出,与投资证券的品种有很大关系。一等投资证券价格最稳定,变现最容易,但这种证券的收益率最低;三等投资证券价格波动较大,变现风险最大,但收益率最高。很多银行和储蓄机构就是因为手中垃圾债券比例过高,在经济危机时难以变现,而造成流动性短缺,最终倒闭。

所以,银行要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从流动性角度看,不同类型投资证券的配比直接影响银行的流动性。规模小或财务状况较差的银行特别喜欢通过证券组合而不是流动性管理获得流动性。规模小的银行更愿意持有大量容易出手的短期证券和更多的超额准备金余额。

当然,银行通过资产管理调节流动性也不是不受限制,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对行业的控制限制了它的调节空间,包括证券组合构成、流动资产比例、以流动性为目的的短期贷款来源等都要符合监管要求。

银行资产组合

通过资产管理调节有流动性,实际上就是如何组合其资产。那么,银行如何通过组合资产调节其流动性呢?根据需求不同,打法也不一样。

打法一:周期调整

在经济上行期,银行一般采取出售证券获取资金以满足贷款扩张需求,此时证券组合收缩而贷款组合扩张。在经济下行期,贷款需求下降,银行有更多的流动资产投资于证券,投资证券组合扩张,以获取反周期收入。

此外,在选择证券期限上,当经济回暖走向上行通道时,利率有上升的预期,此时银行可更多地投资于短期证券,这样可以在贷款需求上升好利率提高时将变现证券的资金投到利润较高的贷款业务中;当经济衰退走向下行通道时,利率有下降的预期,此时银行可投资于收益相对高些的长期证券,以弥补衰退期的低利润率。

打法二:期限组合

为满足流动性的要求,银行可在一定的期间内将不同证券的到期日均匀分布,资产组合在每一期间到期比例都相同,到期收回的现金如果没有立刻的流动性需求,则可以再投资于与前期相同期限的资产。

打法三:缓冲组合

在这种打法中,银行将绝大部分证券投资集中于期限中的短期部分,将组合看作是对现金短缺的对冲,也就是用短期证券储存流动性。

负债管理:借助外力促流动

银行以调整负债结构、寻找存款以外的资金来源来保持流动性的模式被称为负债管理。基于此,美国的银行将负债划分为随意性负债和非随意性负债两种。传统的存款类负债因其流动性管理要求是法定的,不能随意调整,因而被称为非随意性负债;而那些传统存款以外的负债,由于没有法定的流动性管理限制,而且其负债资金可以用于调整银行的流动性头寸,因而被称为随意性负债。

所谓负债管理实际上是对随意性负债进行管理。随意性负债类型主要包括:向美联储再贴现窗口贴现和向其他监管机构借款、借入联邦基金、回购协议资金、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以机构资产做抵押的负债、欧元存款等。向监管机构的借款通常只用于弥补准备金不足而不是用于扩张资产。

转变:从资产管理到负债管理

负债管理的动机之一是维持流动性。美国的银行在管理流动性方面在相当长的一段期间是从资产组合的角度着手,即除了将一部分资金放贷出去外,还持有随时可以变现的短期债券,同时也保留一部分资金以备存户取款以及临时性贷款之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中75%为现金和国债,这样一个资产组合主要是为了满足战后贷款的需要。但是这部分流动性资产属于不生息资产,因而会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为此,银行保持流动性的方式从资产管理向负债管理转变。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一些大型银行便开始发展传统存款的替代品,以满足流动性需要、增加利润。

银行负债管理一个标志性的举动是纽约第一国民银行(First National Bank,1955年被花旗银行兼并,定名为纽约第一花旗银行,1962年改名为第一花旗银行)发行了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CD)。虽然该产品的发行是为了应对利率监管控制与市场利率大幅上涨冲突而使客户流失的一种创新,通过给予存款人较高的利率来吸收存款,但是从流动性负债管理角度看也是一种创新。

因为尽管此前一些大银行曾出售过大额定期存单,但第一国民银行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了大额定期存单的二级市场,使大额定期存单真正成为可转让存单,存款人不必通过在银行兑付将存单变现(如果这样存款人将承担较大的违约损失),而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转让变现。此结果可使银行在增加负债的同时降低了流动性的压力。此后,各大银行开始从金融市场上获取现金,而不是将资产变现,有管理的负债从1960年占新资金的0%上升到1974年的30%。

扩展:创新融资工具

继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之后,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大银行发行了负债管理良种更新的工具——存款票据和银行票据。这两种工具的期限在2——5年,属于中期资金来源。

存款票据与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相同之处是两者都收到10万美元存款保险的保护;不同之处一是存款票据不可转让,二是存款票据需要由评级机构进行评级,并对发行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说明。由于增加了与评级相关的成本,存款票据的利率低于相同机构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利率。

银行票据与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但银行票据不像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那样受存款保险的保护。然而正是这点却成为银行票据的发行优势,因为银行不需要支付存款保险费,这就抵消了额外的利息成本。当1988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试图考虑将存款保险扩展到银行票据时,不但没有受到欢迎,而且受到银行的指责,银行家认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此举的唯一目的是使自己获取新的保费来源。

风险:负债结构很重要

当然,负债管理如果结构不当也会出现风险。一个极端的例子是,1984年,当时美国十大银行之一的伊利诺伊大陆银行(Continental Illinois National Bank and Trust Co.,后并入美国银行的前身之一美洲国民银行)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占到了整个银行存款的75%,而这些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中,许多存单的金额超过了联邦存款保险理赔的上限。

而这年春天该银行由于巨额贷款损失出现了财务问题,这些大额定期存单的存款人迅速作出反应,取走大量未保险存款。为了应对挤兑风险,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破例实施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措施,即不再限于存款额度而对该行所有的存款给予保险,至此才止住了存款人的提款。

而此时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在二级市场上没有买家,无法流通,伊利诺伊大陆银行只能通过美联储或其他商业银行拆借来满足流动性的需求。在这之后,许多大公司客户在决策是否向贷款损失高或资本状况差的银行购买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时表现的格外谨慎,这些公司的财务主管避免购买他们认为有危险的银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

借款:补充流动性来源

当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时就需要通过借款来补充,大银行有更多的借款来源,可以投入更大规模的流动性管理,小银行则只能局限于联邦基金购买或向监管者借款。

来源之一:借入联邦基金

为什么要购买联邦基金,这还需要从存款准备金说起。按照美国的法律(不仅是美国,现在也为世界各国所借鉴采用),银行在吸收存款后,其所吸收的资金并不能全部用于放贷,必须将其中的一部分以现金的形式本行金库或以无息的贷记余额的形式存入联邦储备银行。准备金数额的计算基期为两周,也就是说银行只需在两周的维持期内将准备金保持在美联储规定数额的平均值上即可,而不需要每天都维持一个特定数额。这部分资金被称为存款准备金,其设立的目的是保证银行体系的流动性以提高公众信心。

由于银行的存款每天都在不停地变化,因此会出现存款准备金不足或超额的情况。超额的银行可以将准备金出借给不足的银行,这种超额准备资金被称为联邦基金(federal funds)。美联储也以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出售证券以增加联邦基金的供给。当存款准备金不足的银行没有资金补足缺口时,就说明其流动性出现问题,它需要借入联邦基金来弥补。

来源之二:贴现窗口

美联储贴现窗口的作用主要是应付银行存款准备金和资金意外短缺之用,贴现窗口向个别银行提供信贷,可以帮助这些银行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贴现窗口信贷可以合格票据(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贴现,或以担保贷款的方式进行。按照美联储A条款设定的借款条件,银行在三种条件下可以向美联储借款,包括:短期流动性需要;季节性信贷需求,如圣诞节前后,或农村地区银行种植季节;特殊“扩大信贷”需求,主要发生在重大灾难之后,如1992年安德鲁飓风、洛杉矶暴乱,为应对这些灾难需要银行资金支持。此外如果银行遭遇异常取款,监管着担心发生挤兑,美联储也会提供扩大信贷,比如1984年大陆国民银行快要倒闭时曾出现的挤兑情况。

来源之三: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垫付

美国联邦住房贷款银行(Federal Home Loan Bank,FHLB)体系是依据1932年《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案》(Federal Home Loan Bank Act)建立,由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如果储贷机构出现流动性资产短缺的话可以向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申请垫付,通常联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垫付的期限比美联储再贴现窗口贷款期限要长。

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强化法案》(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 Recovery, and Enforcement Act, FIRREA)允许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向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申请垫付。但总体来说,长期垫付只能用于补助储蓄机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满足抵押贷款需求,而不是提供永久的现金来源。

来源之四:流动性便利中心

1978年美国国会批准成立流动性便利中心(Central Liquidity Facility, CLF),协助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NCUA)工作。流动性便利中心由各信用合作社自愿加入,其功能实际上就是信用合作社的最后贷款人,它向信用合作社发放的贷款只以满足流动性足球为目的。除了利息之外,流动性便利中心还要求借款的信用合作社支付0.25%的承诺费。

来源之五: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repurchase agreement,repo)是资金市场上的一种交易,交易的一方将证券(通常是财政债券)卖给另一方,同时约定,卖出证券的一方将在一个特定时间以一个特定价格购回证券。对于出卖人来说,称为回购,对于买入人来说称为反回购或逆回购。回购协议分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银行出售证券资产换取现金,后一阶段是银行用现金购回已出售的证券。

如果孤立地看前一阶段,银行出售资产表象上看似是资产管理,但其出售的资产更像是一种抵押借款,因为银行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按照约定价格(价格按照本金加利息的模式确定)将所出售的资产购回,也就是将所借资金按照约定的利率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银行将回购协议归类于负债管理。

回购协议的期限从隔夜到30天或更长时间。回购交易可以在机构和个人之见进行,也可以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前者叫作“零售回购协议”。因为有所出售的证券做担保,所以回购协议不被称为存款,因而没有资格进行存款保险,这也降低了发行机构的成本。美国有一个非常发达的回购协议市场,银行很容易利用回购协议借到现金,它们把回购协议作为非存款资金来源之一,成为银行管理流动性的工具。

银行流动性管理的特点

特点之一:资产管理与负债管理双管齐下。以资产管理流动性属于银行内部资源的配置,资产管理一方面具有可控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为保持流动性而有可能损失效益的问题,所以银行要在预测未来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现金留存比例、证券资产组合、不同期限贷款配比的合理安排。以负债管理流动性属于对银行外部资源的利用,它虽然不如资产管理那样可控,但可以降低银行现金的留存比例,有利于银行提高银行的资金利用率。

另外,负债管理具有救急作用,可以缓解银行的燃眉之急。资产管理与负债管理收入管理模式有差异,但是二者的关联则非常紧密。银行通过发行融资工具、借入资金许多都需要高质量的证券做担保,而持有高质量的证券属于资产管理的范畴,它跟银行的风险与收益偏好有很大关系。正因为如此,美国的银行对流动性管理,既注重资产,也注重负债,双管齐下,相得益彰。

特点之二:发达的二级市场以及适应投资者需要的产品设计。银行发行融资工具以调节流动性,离不开二级市场的支持。而二级市场的形成并不是政府强制设立的,它与银行所创新的融资工具设计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在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可转让推出大额定期存单之前,一些大银行曾出售过大额定期存单,但是并没有流通起来,这些银行发行的大额定期存单只是解决吸收存款的问题,并没有也无法将其作为流动性工具,但是纽约第一国民银行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了大额定期存单的二级市场,因为它在存单利率、面值、最低期限等要素设计上充分考虑到创造可转让的条件,因此它在创设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同时,也创设了该融资工具的二级市场。

即使是有些融资工具不适合二级市场交易,银行在设计产品时要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求。比如银行发行存款票据虽然不能转让,但是银行对存款票据进行评级,这样就满足了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条件,因为按照监管者的要求保险公司是不能持有无评级的证券。

特点之三:精准预测。管理流动性是个技术活,因此银行无论是在现金留存,还是在投资组合、负债结构方面都设计了许多测算模型。比如,银行在投资组合方面就对各种证券的估计期限、公平价格、分期成本、加权平均收益率,以及未实现收益/损失等进行数据分析,以此确定组合应采取哪一种期限策略(是杠铃式组合,还是阶梯组合,或是缓冲组合);是否要对不同期限的国债进行互换;是否因最近的国际事件对国债利率进行预测并因此改变投资组合等。

特点之四:单个银行的流动性与整个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匹配与博弈。金融市场流动性会影响每个银行的流动性,市场流动性宽裕,单个银行的流动性压力就小;市场流动性紧张,单个银行的流动性压力就大。所以,成功的银行都随时紧盯美联储的流动性投放规模,不断修正对市场利率走向的预测,在市场资金宽裕时并没有储存过多的流动性,在危机到来之前能对未来流动性匮乏有相对准确的判断,提前储备,不会出现因不合理的资产结构、负债结构造成流动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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