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并未全面开展。工信部7月初发布2018年1-5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数据情况。以电商为代表的网络经济来势汹汹,这对习惯了"实体化"和"属地化"监管模式的税务部门无疑是一种挑战。电商该怎么征税?社会各界看法不一。
B2B、B2C、C2C是电子商务运营的三种基本模式。前两种模式中,交易卖方主体都是工商注册企业性质,已纳入所属地征税监管范畴,不存在所谓偷税漏税说法。"C2C大部分属于小规模经营者,针对小规模经营者国家是给予一定税收优惠的,在这方面线下实体也同样在享受"。但也存在一些过免税标准的企业为了逃税漏税而登记为网店。
征税有利于打击刷单行为?
经常网购的网民们应该知道,网购评价存在刷单行为,为了提高产品销量,这种手段确实应该受到打击。那么征税有利于打击刷单行为吗?现有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进行对接,对打击"刷单"是一剂猛药。对电商征税有助于打击假货,如果不对电商征税,对实体店铺就不公平。
但在曾剑秋看来,刷单行为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的现象与电商征税没有必然联系,它们与行业规范管理、电商自律性等因素有关。中国实体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与电子商务所谓的比较优势并无必然联系。如果过度强调征税,可能也会造成一些小店承受率低而导致失业率增加。
要结合国情具体分析,而不是盲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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