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宁市民谣女士在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输液时,护士错误地将其他男患者的药液注射给梁某,这件事通过网络发酵后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

6月2日,院方通报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对当班护士予以除名,将积极联系廖女士进行后续处理。

据了解,市民廖女士因“发热、咽喉疼痛”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诊断为“急性咽喉炎”,医生予以退热及抗病毒治疗。当班护士误将另一外伤患者的止血药给廖女士输注,大约5分钟发现输错后,马上紧急撤下,当时观察廖女士无异常不适。廖女士及家属立即向院方反应情况,但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答复。

患者家属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是一名男性,才意识到护士给输错了液体。

2日,院方发布情况说明称,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院领导亲自向廖女士致电道歉,并将退回已付的治疗费,邀请廖女士到院进一步复查。同时,做出如下处理:对违反“三查七对”等相关制度的当班护士予以除名,同时免去患者诉求中心主任职务;对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进行诫勉谈话,并依医院奖惩条例进行问责。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发布情况通报。

3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就此事后续与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该院负责人表示,发生这样的事件,医院没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妥善处理,作为医院领导者,感到很抱歉。目前正在积极联系廖女士进行后续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医院将以此事件为戒,立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的再次培训教育与督查,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及监管机制。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表示,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输错液体事件暴露出医院存在管理不到位,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针对事件,要求医院对此事进行自查、检讨,并要求委属各医疗机构要以此事件为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作者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张若凡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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