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道信记者陈文载说,深圳福田法院审理了经济纠纷案,福田一女低价体验了一家舞蹈机构的健身课程后,又花了1800韩元延长了课程,但在交钱后不久,舞蹈机构以搬家为借口“失踪”,为了找回损失,将该舞蹈机构告上了福田法院。

近日,福田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该舞蹈机构应退回女子服务费1765元。

当事人尝试低价尝鲜零基础入门

何慧(化名)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正苦于如何减肥时,她在下班途中被一家舞蹈机构的宣传单吸引了。

宣传单上有各式各样的舞种,爵士、拉丁舞、燃脂体操……发传单的工作人员一眼看出何慧有些心动,便说:“现在我们有活动,新会员尝鲜价只用199元,就可以体验两周价值1800元的课程,而且体验期间舞种任选,非常划算。”何慧心想,199元也不算很贵,于是就在该舞蹈机构报了名。

延长一年课时,舞蹈机构却突然搬迁

该舞蹈机构离何慧办公地点非常近,她下班步行十分钟就能到达,而且舞蹈机构环境好,课程排期和课程种类也比较丰富,工作人员服务也十分贴心,她觉得非常满意。两周后,何慧和该舞蹈机构签订合约,以1800元的原价延长一年课时。

可是,就在签合约后一个星期,该舞蹈机构就通知何慧:因店铺租约到期机构暂停营业,待选定新店铺后再重新开课。何慧从舞蹈机构组建的微信群中了解到,其他舞友也收到了类似的信息,于是她信以为真,耐心地等待舞蹈机构的后续通知。

店铺搬迁只是说辞?原来舞蹈机构早已负债累累

何慧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月。因为一直没有收到舞蹈机构的后续通知,何慧打电话给机构老板询问情况,结果一连打了几通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后来何慧尝试通过微信联系机构老板,也没有回应。此时,何慧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舞蹈机构“跑路”了?

何慧回到舞蹈机构原址,该店铺早就被搬空了。在店铺门前,何慧发现了几个和她相同情况的受害者前来讨要说法,甚至还有该机构的培训老师。了解情况后何慧得知,原来该舞蹈机构经营状况一直不好,已经拖欠员工数月工资,此次搬迁也是因为付不起店铺租金,但又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场地重新开业。

学费无法讨回,当事人诉至法院

何慧心想,自己没上几节课,舞蹈机构也无法正常营业,所以她希望机构老板能够退回剩下的学费。但是,机构老板拒不出面解决问题,于是,何慧将舞蹈机构诉至福田法院。

近日,福田法院受理此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何慧与被告某舞蹈机构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原告已按约定向被告支付培训费1800元,被告为原告提供了一周培训服务后,未再能提供舞蹈培训服务,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双方的服务合同实际上已经解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服务费。由于原告已在被告处培训了一周,该部分的款项应予以相应的扣除,即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服务费1765元[1800-(1800元/52周*1周)]。

法院判决,被告某舞蹈机构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服务费1765元。

法官说法:

经营者收取服务费后,应当按约在一年期内为消费者提供舞蹈培训服务。经营者若迁移经营场所应当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选择是否继续到新的经营场所接受培训。本案中,被告未告知原告新的经营场所,导致原告接受舞蹈培训的目的无法实现,扣除原告已接受的培训所对应的培训费后,被告应将剩余的培训费返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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