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干隆年间,常州府武进县著名的男子姓罗明强,整天游手好闲,不思进取。
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罗江父母相继病亡,本就贫穷的罗家,更是雪上加霜。这一年,罗江已经二十四岁了,却还未婚娶。这小子意识到自己再不上进,这辈子可能连老婆都娶不到了,于是他发愤图强,守孝期满后,立即跑到城里一馄饨店去打工了。在这期间,这小子表现良好,完全就跟变了个人样似的,老板娘黄氏看在眼里,有心要把女儿宾月说给罗江。于是一天晚上,快要打烊之时,黄氏故意将宾月叫到店里帮她收拾桌椅碗筷。罗江见这个宾月生得貌美,眼睛直看得发亮,而这个宾月,见罗江不仅生得风流倜傥,亦是能说会道,十分有趣,也是动了芳心。
这一切都被黄氏看在眼里,第二日清晨,罗江在店里干活时,黄氏就笑着问他,“小罗,我家姑娘宾月昨晚你也见到了,你觉得她漂亮吗?”
“漂亮,简直跟天上的仙女一样。”罗江傻笑着连连点头。黄氏抓住这个机会,一本正经问道,“那我把她说给你做老婆怎么样?”
“好啊,谢谢妈妈,我简直求之不得。不过我家穷,现在还下不了聘礼。”罗江兴奋之时,也道出了心中的担忧。黄氏却是一脸的无所谓,“这不要紧,只要你勤快能干,给我当上门女婿就好。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我们家宾月好才行。”黄氏早年丧夫,她完全可以做主。
“会的,我发誓一定要对她好一辈子。”罗江慌忙举手作发誓状。黄氏自然信了,于是托人找了个良辰吉日,把二人的婚事办了。婚后,这一家三口,过得倒也是其乐融融。到第三年,宾月更是给罗江生了一个千金小姐,不过因为这小子是上门女婿,女儿还只能跟宾月同姓为梁,取名洛丹。
好景不长。在梁洛丹三岁之时,黄氏忽然得了一场怪病,一命呜呼了。罗江虽然在黄氏店里打了五年工,却没有学得她做混沌的核心技术,因此黄氏死后,馄饨店生意每况愈下。罗江自暴自弃,没要多久,便以十两银子的价格,私自把馄饨店给卖了。宾月得知消息后,又气又急,接连半个月,都把这罗江骂了个狗血淋头。
罗江自觉活得憋屈,一气之下,竟卷了铺盖,收拾了行囊,去外面打工了。至此,宾月只能跟女儿梁洛丹,相依为命,清贫过日。王五是宾月邻居,这小子虽然好吃懒做,但他家大业大,平日里经常放租,也能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一天傍晚,宾月做晚饭时,发现家中无米,枕下无钱,而梁洛丹已经饿得两眼发直了,怎么办呢?无奈之下,宾月只得敲响了王五家房门。
王五平日里一个人居住,也未请个仆人,他听到敲门声后,亲自打开了房门。宾月看到他时,还有些不好意思。王五似乎察觉出宾月的心思,便笑问道,“小娘子是否有事相求?但说无妨。”
“王哥,我,我家中没米了,能不能给我借点儿钱买米,或是给我借点儿米啊。”宾月结结巴巴,道出原委。王五笑道,“原来是这等小事啊,你稍等片刻,我马上去给你装米。”王五很是大度地点头,随后走进屋中,给宾月母女装了四五天的干粮,假惺惺说道,“这点儿米对于我来说就是凤毛麟角,不值一提,你拿去煮饭就是了,不用还。等你吃完,再找我取便是。”
他为何要这么说呢?只因这小子早对宾月有意了,如今知道罗江那个不争气的家伙已经离家,他便有意要将这个宾月弄到手。宾月不知是计,连忙谢过。如此的过了五天,米又吃完了,宾月又找王五借米,王五如法炮制,如此地一来二去,两人就混熟了。彼时,罗江已经离家三年,中间音信全无。宾月估计这家伙死在外面了,于是暗地里,就跟王五在一起了。
王五虽然家大业大,但他独身久了,逍遥惯了,根本没有婚娶的打算。宾月担心罗江找回来,也不好跟王五提婚嫁之事,两人就这样偷偷摸摸地过了五六七八年的日子。渐渐地,梁洛丹长大成人,竟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分外好看了。到了这个时候,宾月渐渐人老珠黄,王五似乎对她产生了厌倦之情,一天天地将她冷落了。
宾月心中十分难过,却憋着劲,没有道出。一天清晨,王五早起,要去乡下收租,宾月破天荒地给这小子做了一碗带肉的混沌。王五每天都有吃早饭的习惯,于是毫不犹豫地吃完了这碗混沌。只是,他一个大男人家,这碗不到十个的混沌,如何塞得满他的胃口?还没走得五里地,王五就开始发饿了。正好路边有个小曹馒头店,王五赶紧买了两个馒头,和着一碗热水下了肚。结果,两个馒头刚吃完,这小子竟口吐白沫而亡。
店家曹元,吃了这一吓,连生意也顾不得做,就跑去城里报官了。
姓曾的知县听说本县内出了命案,根本不敢怠慢,急忙带了仵作连同一干衙役,到馒头店验尸。仵作发现死者面色发青,瞳孔放大,嘴里还有白沫吐出,已然判定王五是中毒而亡。急忙取银针入喉,银针瞬间变黑。仵作由此得出结论回禀,“大人,死者确系中毒而亡。”
曾知县看了一眼蒸笼上还未卖完的馒头,盯着曹元便问,“如此说来,死者是吃了你的馒头,中毒而亡的了?”
“大人,他,他确实吃了我两个馒头,可我没在馒头里投毒啊!我跟他无冤无仇,怎么会投毒害他呢?”曹元赶紧哭着脸申辩。
曾知县发现死者赶了不远的路而来,身边却没有包袱,遂怀疑曹元刹人樾货,贼喊捉贼,于是不分青红皂白便命人把他拿到了县衙。曹元万般不服,大喊冤枉。曾知县急于破案,二话不说就拍了惊堂木让上大刑。顿时,棍如雨下,打得曹元皮开肉绽。曹元咬牙坚持,曾知县又命人给他上了夹棍。如此反复几次,搞得曹元不成人样,最终,为了少挨点儿打,痛痛快快地去死,曹元不得不点头承认:确实是他在馒头里投了毒,只因想夺了王五的钱财。
为了将本案办成铁案,曾知县又问曹元,从死者身上得到了些什么东西。曹元店内当时就有十余两银子,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只在他身上找到十两银子。”
众衙役在案发现场,确实搜到了十二两银子。曾知县心想:你一个卖馒头的,拼死拼活卖一天,肯定也卖不到这么多钱,这其中的十两银子必然是抢的那个死人的了。于是,曾知县命曹元签字画押,然后再让衙役在县衙门口发布认尸公告。这个案子,到此就算结了。曾知县急忙写好卷宗,呈报常州府衙。
知府吴应荣只看了两眼,便发现诸多疑点:刹人樾货之事一般都在深夜无人时分发生,这个曹元,怎会在大白天,在自己馒头店里实施?然后又跑到县衙去贼喊捉贼?这完全不合常理啊!
这个曾知县,肯定想急于破案,屈打成招了!吴知府猜到这一点后,立即坐了轿子,亲自赶到了武进县衙。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验尸!查明死者到底是不是中毒而亡的。
“大人,死者确实中毒而亡,不过所中之毒却是一种慢性之毒,究竟是何毒,卑鄙暂时还不能查明。”从常州府过来的仵作验尸后,向吴知府回禀了这个重要消息,吴知府立即意识到:死者早在不知不觉间,服下了那种慢性毒药。走到曹元馒头店时,可能正好发毒。为了印证这个猜想,吴知府提审了曹元,问他在卖给死者馒头时,店内是否还有他人?能不能找到人作证。
曹元愣了半响,慌忙说道,“有,村中李老伯,是个大户人家,每天早上基本不做早饭,他就会来我店里买一大包馒头带回家。当日那位客官在我店里吃馒头喝水时,李老伯正好来买馒头。”
如此甚好!吴知府立即命人将李老伯找来问话,李老伯证实曹元所讲非虚,而且透露了重要一点:曹元给死者的馒头,与卖给李老伯的馒头,都是同一蒸笼出来的。如果馒头里有毒的话,他们一家可能也难逃厄运。
吴知府由此得出结论:曹元的馒头无毒,死者肯定不是被他毒死的了。那么,是谁给他下了慢性之毒?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应该只有他身边之人了!所以现在,查明死者身份,弄清他的社会关系,才是至关重要的。于是,吴知府在县衙门口发布了悬赏告示,让县民前来县衙认尸。
很快,王五右邻郭大爷将死者认出,对吴知府讲述道:这个王五,跟我住在城东,他以租地放债为生,家中十分富有,当日路过曹元馒头店,应该是下乡去收租的。
“他家中都有些什么人呢?”吴知府兴奋不已,问了郭大爷许多问题。郭大爷回答,“他父母在他二十多岁时就去世了,这些年他一直是个孤家寡人。不过他身边从来不缺女人,早些年他常跟梁寡妇来往,最近,他好像又跟梁寡妇女儿好上了。他的社会关系,可真是乱得很啊!”
郭大爷叹了一口气,又纳闷道,“会不会是他的那些相好,争风吃醋,害死了他?”
言之有理啊!吴知府点点头,向郭大爷拜了一拜,随后命随从拿出一两银子作为奖赏。然后马不停蹄地对王五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这一查,便把与王五同时有染的梁宾月母女给查了出来。
此时,吴知府心中已经有了猜想:梁宾月人老珠黄,王五遂移情别恋,跟梁洛丹搅在了一起。梁宾月出于报复,遂用慢性毒药将其暗算。恰好当日,王五去曹元店里吃了两个馒头,倒地而亡,不自觉地竟让曹元背了黑锅。如果现在就派人去抓梁宾月,她必万般狡辩,死不认罪。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她毒杀王五的证据。而证据的关键,就在这种慢性之毒身上。
想到这一点,吴知府又立即命人暗访了城内所有药店,却没有查到卖这种慢性毒药的。那么,梁宾月所用的毒从何而来?总不会她自己就会造吧?她应该不会。揣着这个疑问,吴知府扮作卖货郎,在武进县内走街串巷,四处打听。
一日,他到了一巷子口,正好遇到一个卖老鼠药的,那人边走边吆喝,“卖老鼠药了,老鼠吃了此药,保证活不过三天。”
活不过三天?意思是还可以活一两天?
吴知府一喜,当即将此人拦下询问,此人答道,“没错老哥,我卖的是无色无味的慢性老鼠药,老鼠吃后,不会立即死亡,但最多也活不过三天。”
此药对老鼠如此厉害?会不会对人也有这般效果呢?梁月宾会不会就是买了这种老鼠药,投到了王五所吃的饭菜里?吴知府接连问了卖药人几个问题,又问他在几日之前,可曾去过城东卖药。
卖药人答道,“当然去过了!当时有个妇人还问我,人若是误吃了这药会不会有事。”
“那究竟有没有事呢?”吴知府忙问,卖药人答:“我告诉她我不知道,我没有试过,也不敢试。”
“那她买你药没有?”
“买了一包。”
“还记得那个妇人的长相吗?”吴知府再次兴奋不已,卖药人皱了皱眉道,“我没念过书,也不知道怎么给你描述,但见了面,我肯定能认出她的。”
如此甚好!吴知府立即表明身份,然后将卖药人带到县衙后堂藏起来,再命人叫梁月宾前来问话。梁月宾心里素质很好,一点儿也不慌张。但卖药人已经将她认出,于是吴知府立即命人升堂问案。梁月宾似乎已经料这一刻会来,很平静地描述了她的犯罪经过,没错,跟吴知府猜想的一样,梁月宾正是不满王五嫌弃自己人老珠黄,随后跟女儿梁洛丹搅在了一起。出于报复,她买了慢性鼠药,投放在了这小子当日所食的馄饨里。
最终,曹元无罪释放,梁月宾被判凌迟,曾知县急功近利,差点儿错杀无辜,被判罚俸一年,三年之内不得升迁。据野史记载,在梁月宾行刑那天,她久未归家的丈夫罗江竟然站在人群里,不时地看着刑台上的人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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