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新疆检察机关政府金融媒体中心]
6月盛夏,湖城县大西部野生樱桃里自然保护区内的山峰起伏葱绿,野生科目任意生长,果实挂满枝头,游客编织文明的前景一样,构成了美丽的生态化圈。
然而就在几个多月前,这里却是另一番景象——远观虽然山花烂漫,各种果花白如雪、红似火,妩媚动人,近看却总能碰见羊群啃食植被、树木,游人采花折枝、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然美景大打折扣。
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述情况后,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经调查核实,大西沟野生樱桃李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未设置铁丝防护栏、警示宣传标识,导致众多游客进入保护区游玩、采摘花果,乱扔生活垃圾,牧民放牧,破坏野果林及植被,造成水土流失,野生樱桃李长势衰退。
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查看悬挂在果树上的保护标识。
“这里被誉为‘世界野果类植物天然基因库’。”霍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曾鑫涛说,大西沟野生樱桃李自然保护区面积为88.28平方公里,主要生长着野生樱桃李、野苹果、野山楂、野核桃等野生果树,是植物学家研究植物起源分类和果树种质资源的宝地。
野生樱桃李俗称野酸梅,是世界上极为珍贵罕见且濒临灭绝的原始野生林果,距今有2500万年生长史,被称为“植物化石”,在我国仅分布在霍城县大西沟乡山区。
霍城县的野生樱桃李春季开花,花色洁白,夏秋结果,果实呈红、黄、紫黑等多种颜色,晶莹如珠玉,口感酸甜,营养丰富,极富观赏性和经济价值。“守护物种基因珍贵宝库,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曾鑫涛说。
今年3月,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向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对野生樱桃李自然保护区加大保护力度,增设围栏、悬挂宣传牌、警示标识,严禁人为和牲畜破坏,增加日常巡查、检查次数,加强执法普法力度,以法律法规为武器,对砍伐果林木、放牧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和该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向牧民询问大溪沟野生樱桃李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成效。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向检察院作出书面回复,有力推动整治。”霍城县林草局资源科科长肖斌说,今年4月,林草局在野生樱桃李自然保护区新架设防护铁丝网1000余米,设置警示、宣传标识10余处,增派护林员,加大巡查次数,向牧民和游客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
“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可还有不足。”肖斌说,野生樱桃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仅靠林草部门往往力不从心,通过检察监督的全面履职可以推动相关部门、人员落实依法管林治林责任,形成合力,为守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霍城县人民检察院会同霍城县林草局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有关人员来到曾经的“问题区域”,看见林深叶密绿阴繁,山清水秀美如画,大家倍感欣慰。“此次整治效果比较理想,公益诉讼目的已经实现。”曾鑫涛说。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王娜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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