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写了一篇名为《北平谈判期间,张治中私下替蒋介石求情,请求毛主席放蒋介石一马》的文章,随着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的硝烟散去,蒋介石安息地五大王败军已经灰飞烟灭。
为了赢得喘息之机,他宣布下野,把李宗仁推上前台,玩起了假和谈、真备战的把戏。即在4月1日,派出由了张治中、邵力子、刘斐、章士钊、黄绍竑等人组成的和谈代表团到北平进行谈判。随着谈判的不断深入,张治中越来越认清了蒋介石这个独裁者、战争犯的真实面目。在谈判破灭后,他和邵力子、刘斐、章士钊等人选择留在了北平,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开国大典。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地点在中南海怀仁堂。
会议的第二天,即9月22日,董必武在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起草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中,提出了新中国的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覃简单说一下这个国名的渊源与发展。
早在1927年7月我党在召开二大时,就明确指出:“统一中国本部为真正民主共和国。”
即我党建国思想的历史起点就是建立“真正民主共和国”。
在该年10月23日,我党又发出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反对军阀战争宣言》,进一步提出:“统一中国,造成新中国——工农兵劳动贫民代表会议(苏维埃)的中国。”
在这个口号的指引下,1931年11月7日,我党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里确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既然是工农民主共和国,也可以称之为“苏维埃工农共和国”。
长征结束后,1935年12月,我中央在瓦窑堡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该决议指出:“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
从这时开始,“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称为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
到了次年8月25日,我中央又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声称“我们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
我们不难看出,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到“人民共和国”、“民主共和国”口号的提出,都是大历史发展背景下的产物,是我党不断适应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发展阶段的形势的需要。
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对于“民主”的奋斗目标,那是越来越明确了;对于实现真正的“民主”的任务,那是越来越迫切了。
1940年1月9日,毛主席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讲话中,就提到了“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
经历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后,1949年6月15日,毛主席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式上说:过去,中华民国也声称要“民主”,但它的“民主”是假的,是名不副实的。现在,我们要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
他在讲话结束后高呼了三个口号,其中的第一个口号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筹备会因此把“提出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列为筹备会的一项中心任务。
在随后的分组讨论中,复旦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张志让和黄炎培两位先生认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一国名太长,用起来累赘。
他们写了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
他们认为,汉语中的“共和国”,系译自英文“Republic”。而“Republic”与“Democracy”在英文中并无实质区别,即“共和国”也可译成“民主国”。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是前者指民主的国家,后者指民主的政治体制。所以,把“民主”与“共和”列在一起,就显得啰嗦、重复了。
法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却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张奚若同样觉得“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一国名太长,用起来累赘,但他的意见是“去掉民主二字”。
他的依据是:“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
张奚若还指出,“民主”这个词来自希腊的Democracy,原意指的就是人民。
不用说,张志让、黄炎培和张奚若等人的说法都很有道理。
但新中国的国名到底是用“中华人民民主国”还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好呢?负责主持讨论的董必武没有下结论,只是将上述意见分发给筹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各组组长,留待政府组织法起草委员会酌。
8月16日晚,毛主席在中南海邀集各界人士座谈。
他专门介绍了筹备会上专家们关于新中国名称的意见,让大家各抒己见。
张治中参加了这次座谈会。
他在会上积极发言,大胆亮出自己的观点。
他说:“中华人民民主国”的国名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也就是说,他是赞成张奚若的结论的。
但他并不赞成张奚若提出的“民主”一词来自希腊的Democracy的解释。
他说:“司马迁在《史记》里有‘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而共和行政焉’的记载,即中国在西周时期就有‘共和’的概念。而这个概念本身就包含了民主的意思,称‘民主共和’确实是意思重复了,不如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吧。”
毛主席对张治中的解释极为重视,建议大家采纳这一意见。
筹委会第4小组全体会议于是在8月17日上通过了初步草案,把新中国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这么着,1949年9月22日,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基本内容,就宣布新中国的国家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另外,话说回来,在8月16日,以马叙伦为组长的政协筹委会第6小组工作人员,在王府井路口的北京饭店413号的会客室对征集来的3000多幅国旗、国徽图案进行筛选,选出了38幅国旗图案,汇编成一本《国旗图案参考资料》印发给出席政协会议的每一位成员。
时间来到了9月23日,毛主席和朱德在这天晚上举行盛大宴会,招待有关起义人员。
毛主席在席间谈到了国旗图案的选定问题,他说自己看中了“五颗星一条黄河”的图案。
张治中当场提出反对,他说:“中间这一条横杠给人的感觉不是代表黄河,而是把红旗分为了两半,让人容易联想到分裂国家。”
毛主席听了,紧紧地握着张治中的手,称赞他“提醒得好”。
新中国的国旗后来就没有出现这条横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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