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晚报

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小女孩,身穿轻薄的白色纱裙,透出清晰可见的内裤,模仿着性感明星的动作……

最近,宝妈陈女士给小时新闻记者帮发来了一组儿童写真,语气里满是担忧:“怎么能给孩子拍这种照片?你们能不能请各方面的专家解读一下?”

陈女士发来的儿童写真(画面已作处理)

儿童写真成人化合适吗?

宝妈宝爸忧心

陈女士告诉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她最近想给两岁的女儿拍写真,就在朋友推荐下加了一个儿童摄影工作室的微信,但看到工作室发在朋友圈的一组样片后,她感到极其不适。

“小女孩穿的是那种连体衣,裙子是透明的,里面看得一清二楚。更让我觉得不舒服的是拍照的姿势,太成熟了,完全是成年人的动作,还有点暗示的味道。”

陈女士发来的儿童写真(画面已作处理)

在陈女士的质疑下,工作室轻描淡写地表示她想歪了,“角度比较好看,没有人往其他方面想,也没用大尺度。宝贝整个神态很好看,没有其他的导向呢。”

“难道真的是我太敏感了?”陈女士又把照片发给几个宝妈宝爸,有人认为不妥——

“ 小孩子可爱的面这么多,为什么非得摆出这几个成人的性感姿势?

孩子做的动作一看就是经过诱导和指引的,这些照片一点都不健康!

我想去问问这女孩的父母,怎么会同意孩子拍这种照片还用于商业宣传? ”

也有人认为挺正常的——

“ 这孩子不到10岁吧?有啥好暗示的?

不是挺好看的,拍写真嘛,平时不要这样做就行了。

小孩子天真烂漫,是大人想太多了。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加了该工作室的微信,发现对方8月和9月都在朋友圈发布了这组样片。

客服表示,有关这组宣传照片我们和女孩家长沟通过了,“这是审美和看待问题的想法角度不同。”

真的是想多了吗?

专家这么看

究竟是不是陈女士过度敏感了?拍这样的照片对小女孩会不会有影响?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为此请教了多位心理专家、内分泌专家。

浙大一院精神卫生科主任、小时健康学院导师许毅:

从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这组写真,确实可能存在一些性联想,这也是很多家长提出反对的原因。“但是联想跟年龄、社会氛围、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等都有一定关联性。我们很多的时候是站在成人的角度去观察孩子的行为,可如果站在孩子的角度,这组照片就是展现她的活泼可爱和天真烂漫,就像我们很多人小时候,还穿着开裆裤露屁股拍过照呢。”

许毅认为,等到孩子长大成人,自然而然会形成认知能力,她可能不会认为这是一个邪恶的东西,所以对她应该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精神卫生科主任医师刘兰英:

这组写真着装是成人风格的服饰,比较暴露,配上这样的动作和拍摄角度,暗示意味很明显了。要是孩子父母也在拍摄现场,应当及时制止。

我在精神卫生科门诊也遇到过不少成人化打扮的小患者,年纪只有十三四岁,却化着浓妆,穿迷你裙、短裤,还佩戴各种首饰。细问得知,她们是从短视频网站或者明星身上学来的。

十几岁正处于爱美的年纪,如果不正确引导,孩子们会早熟,但是这种成熟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扭曲三观,甚至出现一系列影响身心健康成长的问题,也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伤害。信息化时代未成年人“成人化”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抹杀了孩子的快乐与天真,背后暗藏的危机更值得警惕。

某三甲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应其要求匿名):

内分泌科门诊经常会接诊性早熟的患儿,性早熟和遗传因素、营养过剩和社会环境都有关系,现在互联网上大量性相关的内容也成了重要的诱因。

我在临床上发现,不少性早熟的孩子不仅提前出现第二性征,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和心智也明显比同龄人成熟,问诊过程中了解到他们大都过早接触了成人化的影视作品、文学作品和图片。

所以从临床观察来看,过于成人的内容会促进儿童心理成熟,从而带动身体成熟,出现性早熟的倾向。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莎律师:

摄影机构的说法有些打擦边球。2020年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2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去制作,包括发行、传播儿童淫秽相关的产品。第53条也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轶群律师表示:

假设这组写真是在孩子父母知情下拍摄,从肖像权和著作权上是可以传播的,但是,照片内容依然违背了公序良俗,从道德或者营销手段上来说,都是不妥当的。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张冰清 刘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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