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海,山西人。因承包煤矿失败,上访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枪杀村干部及与之有过节的群众,致14人死亡,2002年1月25日被执行死刑。一起来了解一下胡文海事件真相!

1993年,当胡根生任村支书时,胡文海曾经承包过3年村办的大峪口煤矿,据几位村民讲,也不知什么原因,胡文海还白白多包了两年,由此胡文海发了一笔大财。五年后即1998年初,大峪口村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将煤矿重新承包,由于别的村民出价高,村干部决定将煤矿交与他人经营,但胡文海执意要以原价续包,作为一名村干部,胡根生自然不可能答应胡文海的无理要求。从此,胡文海便恨上了胡根生。

1999年,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找胡文海商议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举报后,稽查处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矿的煤运往太原销售),查不出证据,此事就不了了之。贾润全被刘海生(原煤矿矿长)打了两拳。

1999年6月19日,胡文海因浇地一事,与本村高彦书、高彦堂兄弟发生口角,并发生争斗,在争斗中,胡文海头部被铁锹劈伤而住进医院。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因害怕报复当晚连夜搬走。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原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高彦堂姐夫)所托,前来调解此事,许以2万多元作为调解费。胡文海认为有幕后指使者,要求指出幕后指使。但高彦书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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