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则新闻,说的是一女子在云南瑞丽摔断售价为30万元翡翠手镯后晕倒,为什么晕倒,因为手镯太贵被吓晕了,后来听说女子隐身了,找不到了,再后来又听说女子主动显身,那么最终的结果是怎样的呢?据说是达成和解 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手镯事件成功和解经过!

近日,一女子在云南瑞丽摔断售价为30万元翡翠手镯后晕倒的图片在网络上流传,引发热议。记者6月28日从瑞丽市委宣传部获悉,当事双方因无法就赔偿条件达成一致,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请民事诉讼。到了民事诉讼环节,谁主张谁举证,女游客和卖家都可以委托权威的鉴定机构对手镯的品质、价格等进行鉴定,法院根据鉴定结论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诉讼结果对于双方而言将有更多公平公正的保障。

实际上,这起手镯纠纷发生在消费环节,女游客试戴手镯,具有购买的可能,女游客的身份属于“准消费者”,其试戴行为也属于“准消费行为”,是消费行为的一部分。所以,手镯纠纷也是一种消费纠纷,在审视这起纠纷时,无论是公众,还是维权部门、司法部门,都不能只关注女游客的过错,只关注手镯值多少钱,只关注女游客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而是还应该关注经营者在履行义务时是否有瑕疵。根据瑞丽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的调查,手镯卖家不存在强买强卖、欺诈、胁迫、诱导等行为,这固然是一种瑕疵排除,但还可能存在另外一种瑕疵——手镯售价30万元,且手镯比较“脆弱”,有被失手损坏的高风险,卖家是否以显著的方式明码标价,是否在游客提出试戴要求时提示手镯的价格、告知游客应谨慎试戴或指导游客以正确保险的方式试戴,如果卖家没有尽到或没有充分履行这些义务,则也应对手镯的意外损坏承担部分责任。

瑞丽手镯事件对于消费者的警示是:玉器有风险,试戴须谨慎。消费者挑选试用玉器等贵重商品,不能像买顶帽子、买双鞋那么随意地挑试,而是应该多一些风险意识、谨慎意识,多看看价目表,不想买就别随便挑试,想买也应该在挑试时多加注意小心。手镯事件对于经营者的警示是:告知、提示一定要到位,对于贵重的玉石珠宝等商品,应注重防护,在消费者试用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或者不允许缺乏购买意向的消费者随意试用。对于立法部门的警示是:进一步完善消费法律,对消费者试用商品环节的权利义务以及经营者的对应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减少纠纷,明确责任,更好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云南瑞丽有关方面获悉,意外失手摔坏“30万”手镯的江西女游客费建勤已与林氏翡翠店铺达成和解。据悉,昨日(7月17日)下午,在当地某司法部门的介入下,此事件已经调解成功。至于具体责任划分,各方均表示暂不便对外透露。今天(7月18日)上午,费建勤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的确调解成功了,但具体消息由瑞丽“官方渠道”发布。她正在回江西的路上,“现在我只想尽快过平平淡淡的生活”。

通过手镯事件成功和解经过,小编认为,手镯是一件比较贵重的饰品,顾客在试戴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小心摔坏,而卖手镯的商场也有标价的义务,相信顾客看到如此贵重的东西如果不想买的话就不会随随便便地试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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