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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人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永远不会缺席。”也有人质疑:“迟到的正义算什么正义!”很难想象,在等待或争取“正义”的日子里,亲历者曾遭受过怎样的煎熬和痛苦。也许,只有作为亲历者才最为清吧。虽然我们很难界定迟到的正义到底算不算正义,但最终还是到来了的正义终究有其一定的意义吧。
自2011至2012年的跨年夜至今,历时近 9 年的煎熬和痛苦,李建雪医生终于等来了这一份[迟到的正义]。
6 月 11 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建雪案作出终审判决:李建雪无罪,撤回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此前的刑事判决。“如果有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无罪,法律应该还我清白。”终于听到这个“沉冤昭雪”、还其清白的结果时,李建雪医生难掩其激动,也终于释怀了自己。
据终审刑事判决书,李建雪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原审认定事实部分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医疗事故罪,即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被判处医疗事故罪
“你有罪,但不罚”
2011年12月31日,产妇陈某在该院产后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李建雪医生正是当晚的值班医师;
2012年1月2日,李建雪医生在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被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
2012年5月9日,福州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李建雪医生负主要责任;
2012年9月20日,福建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李建雪医生承担主要责任;
2013年1月17日,李建雪医生被长乐市卫生局吊销医师资格;
2013年9月29日,该案被移送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10月16日,提起公诉;
2015年2月11日,李建雪医生向中国医师协会提出救助申请,经过多方了解和调查,中国医师协会天士力医师维权救助专项基金决定给予李建雪医生法律援助,对其进行无罪辩护;
2017年12月4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于刑事处罚;
2019年6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经过近6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0年6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建雪案作出终审判决:李建雪无罪,撤回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此前的刑事判决。
据了解,李建雪医生共经历了1次居住地监视、两家法院、3次庭前会议、4次取保候审、5次延期审理,前后6年。“我可能经验不足认知有限,但我尽力了,我没犯罪。”李建雪医生曾发布视频称,不服“你有罪,但不罚”这一非正义的判决结果。
“沉冤昭雪”
呼吁让医者仁心不再被伤心
据终审刑事判决书,李建雪已经履行了其职责,且作为值班医师也不负有对孕妇陈某进行产前评估、诊断等经治医师的岗位职责。李建雪针对出血的原因宫缩乏力、产道损伤实施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不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法院最终认为:一审评判认定错误,上诉人李建雪无罪。
尽管,迟到的这份正义,无法改写过去的悲惨结局;但是,它的到来却可以让亲历者得以释怀自己,也让中国医疗界和法律界再次警醒:司法挟正义,公权需谨慎,“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之间亟需划分出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
如果每位患者死亡都要医生承担刑事责任的话,谁还愿意做医生?李建雪的辩护律师之一、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表示,感谢司法机关还李建雪公平。我们也希望,今后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院能够更多地听取并尊重医生的专业意见,让医务人员免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呵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看到这则判决结果,笔者内心很是感慨!对于某些人来说,正义迟不迟到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正义不要缺席。因为我们知道,此时此刻还有人在等待着它,不只是亲历者,还有更多的“局内人”、“局外人”。
而我们也始终相信,正义绝对不会缺席,但请快些,再快些!莫让医心再伤心!也愿“李建雪医生们”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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