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时32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于欢故意伤害罪上诉案。
2016年4月,山东远大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苏和儿子于欢被11名讨债人限制侮辱。于欢捅了四个人,其中一个死了。于欢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央视记者李文杰张赛黄健)
在审判现场回顾“刺伤和羞辱母亲”
(1)山东检方公布警方处理“于欢案”的调查结果:存在警方处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但不构成渎职犯罪,未立案刑事案件。(2)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纪委对处理桓案的民警进行了处罚:涉案民警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两名辅警被撤职。(3)聊城警方破获苏、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投资者50余人。(4)聊城警方:除杜志浩之死外,吴学展一伙18人全部被捕。现已发现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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