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落实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打破形式主义、推进医学再教育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通知》主要提出以下四项具体措施:
首先,每个平台的信用适用于全国
落实委员会文件关于医务人员自主选择远程学习平台的要求,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放服”改革。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继续教育委员会”)统一发布国家级远程继续教育计划,供医务人员自主选择,从每个学习平台获得的学分适用于全国,各地不得单独设定地区准入条件。同时,除国家公布的范围外,有条件的省份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本省份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自主开发学习平台和项目。
第二,大力发展远程教育
落实委员会文件要求,大力发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丰富教学资源。国家健康和福利委员会以行业需求为导向,自上而下设立推广项目。以能力为导向,全延续委员会将制定并发布继续医学教育指南,以指导项目的发展。鼓励各地将面授项目转化为远程项目,方便医护人员学习。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和继续医学教育扶贫力度,缓解工作与学习矛盾。
第三,一类和二类学分可以替换
落实国家教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划分改革文件要求,创新管理方式。改革以往学分授予管理办法中一类和二类不可替代的规定,提出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获得的一类和二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和认可。委托文件中提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信用管理办法由其所在省制定”应延伸至县级以下机构人员。
四、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不得直接向学生授予学分
进一步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持续改进,加强规范化管理。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属地责任,以及各项目申报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主要责任。强调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不得直接给学生发放学分,经学生所在地省级教委审核后发放相应学分。强调继续医学教育的公益性,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试点。
附件:原始通知
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基层减负措施,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保健委员会,各委员会能力建设与继续教育中心,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解决卫生系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减轻基层负担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函〔2019〕134号)精神,摆脱形式主义顽疾,推进继续医学教育供方改革,缓解工学矛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现提出以下具体措施,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一是实施“配送服务”改革,充分发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作用
创新继续医学教育手段和方法,加快推进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通过办公室和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务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自己的学习平台,获得的学分全国适用,省与省互认。各地不得直接或变相设定区域准入条件。除国家公布的培训项目外,各地、各单位不得要求医务人员在指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取得学分。在确有必要且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省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并向全委会以下报告。
二、以需求为本,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国家卫健委设立了继续医学教育促进项目,纳入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范畴,优先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各中继委分批制定发布继续医学教育指南,优先支持紧缺专业发展,科学引导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发展,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将高质量的继续医学教育面授教学节目制作成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采用海量开放在线课程、微课、远程视频等“互联网+”方式,供医务人员在线学习。加大对基层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通过“面对面+远程”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教育上门”活动,缓解工学矛盾,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扶贫力度,努力提高当地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第三,坚持继承和创新,改革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管理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医务人员取得的一级、二级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同年有效。当年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获得的一类和二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以相互补充,增加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学分要求,由省教委结合本地情况规定,可不限于学分分类,适当提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比例。参加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累计学习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负责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的,当年可视为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不得直接向学生授予学分,经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委员会审核后发放相应学分。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化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各项目申报单位对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承担主要责任,按照“谁申报、谁持有、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公益性,严格规范医药相关企业对学术会议的捐赠资助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转包项目。加大同类别、重复内容的CME项目整合力度,缩短会议周期,减轻参会人员负担。鼓励各地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试点项目,重点在组织管理、政策支持、项目实施、分级分类学分管理和可验证的自学模式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改革试点省份需要经过国家继承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开展工作。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8月28日
[来源]科技教育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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