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忻州师范大学地理系教师、博士贾因离职被校方起诉:未缴纳51万元补偿费,不得离职。忻州师范学院在诉状中称,双方于2018年9月签订了协议。被告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总额至少510,504元。但在贾木青看来,他离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应该是84612元,忻州师范学院的行为很不合理。
贾木青说,在她的任期内,她发现忻州师范大学与员工签署了一项不透明和不公平的制度政策。她申请的校级项目被无故取消,但学校没有给她任何解释。“我不能在这种涉嫌公然违法的制度环境下继续工作。”所以他提出辞职。
对此,忻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处长曹瑞东表示,“我们渴求人才,不可能无动于衷。忻州师范大学一向视医生为珍宝和心肝宝贝,千方百计引进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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