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北京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电影业恢复防疫工作指引》(1.0版)。影院复工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并报市电影局备案。
在复映初期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市电影局视情况而定),每排每座进行售票,售票处实行观众信息登记制度,要求登记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影及放映时间、影院号、座位号等信息。
《COVID-19肺炎疫情期间北京电影业复工防疫指引(1.0版)》全文如下:
COVID-19肺炎疫情期间北京电影业恢复工作和防疫指南(1.0版)
(本指引由市电影局制定解释,市疾控中心发布)
第一,电影放映单位
电影放映场所是一个封闭的场所,人群聚集、流动较多,防疫风险较高,疫情期间不方便提前复工。根据疫情情况,根据市、区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电影放映单位应恢复工作。要恢复工作,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电影放映单位或者电影院应当在复工前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复工和反思申请。区主管部门对符合复工条件的放映单位,应批准复工和复映,并报市电影局备案;
2.对已批准复工的影剧院要进行彻底消毒。重新筛选后,应在厕所等场所提供洗手液或消毒产品。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消毒8次。每个电影院的每部电影放映后必须彻底消毒和通风;
3.在复映开始的某段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市电影局视情况而定),分排售票;
4.电影院应只设出入口,并安排专人值班。工作人员和观众进入电影院区域时必须戴口罩并测量体温。不戴口罩、体温在37.3度以上的不准进入;
5.售票处应建立观众信息登记系统(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影及放映时间、影院号、座位号);
6.建立公共区域和电影院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进入电影院区域的人员和观众进行监督。他们必须时刻戴着口罩,坐在正确的地方看电影,不得近距离接触和交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7.外地归国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
8.如遇发热或身体异常,应立即隔离相关人员,及时就医。
二、电影制作单位
1.电影制作单位在复工前应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疫情应急预案,固定办公场所有条件按照属地规定和要求复工;
2.进入办公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在37.3度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进入办公区的人员必须始终佩戴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3.剧组室外或室内摄影师(包括演员和工作人员,下同)不到50人,可以在本市恢复拍摄。机组人员的体温不应高于37.3度。除了表演时不戴口罩的演员,其他剧组成员和演员必须在表演时间以外戴口罩;
4.如果剧组聚集50人以上,原则上在疫情结束前不得在本市开拍。具体开拍时间由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公布。开始拍摄特殊影片,应向拍摄现场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时间、地点、人数、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批准后可以启动;
5.办公室和拍摄场所内人员接触较多的设施设备应当进行科学消毒,办公室和拍摄场所应当配备洗手液或者相关消毒物品;
6.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和拍摄现场,建立人员登记制度;
7.外地归国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疫情结束前,来自(或通过)疫区的演职人员暂不允许参加船员工作;
8.如遇发热或身体异常,应立即隔离相关人员,及时就医;
9.剧组前往北京以外拍摄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和要求。
1.《北京电影院隔排隔座售票 具体还有哪些操作》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北京电影院隔排隔座售票 具体还有哪些操作》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930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