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北省荆门市决定全面升级荆门市区的控制措施。荆门表示,为了应对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流动,彻底阻断疫情蔓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全面提升荆门市中心城区控制措施。大致顺序如下:1。除运送医疗和生活物资的卡车外,所有外国车辆不得进入中心城市。

二、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中心城区。

三、除医务人员车辆、救护车辆、防疫工作车辆、运送医疗救援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卡车外,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车、消防、抢险、军警车、邮政快递等专用车辆。,以及企业批准的保证生产的车辆,禁止其他车辆通过中心城区。

四、除经批准经营的药店、超市和旅馆外,其他商店、旅馆、摊点一律关闭。

五、全体公民“不必要的,不要外出”,除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生活物资、医疗用品等保障人员,以及确需医务人员外,其他公民不得擅自进出社区。如果确实需要购买生活必需品,每户应每两天派一名免疫力强的家庭成员外出或由当地社区组织购买。所有外出人员应戴口罩,不得停留在室外。

六、干部要按分配下沉到一线,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接受街道和社区的领导和分工。所有工作人员应佩戴臂章和其他明显标志。市属各单位必须服从辖区内街道和社区的统一安排,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七、各社区要落实最严格的控制措施,社区要设立巡逻队,强化巡查职责,家属机构要带头落实。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行冲进设置在居民区或者道路出入口的隔离、警示、封闭控制设施。

8.本命令所称范围:原207国道复线以西、泉口一路以南、丰源路以北、西三环以东。

九.本命令于2020年2月15日8:00实施。原规定与本命令不一致的,以本命令为准。解散时间另行公布。

根据这一顺序,各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疫控制总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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