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崔永元发文称受到明星举报偷税的威胁,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反响;更值得注意的是,小崔作为记者报道了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失职和渎职行为。上海警方已经做了初步回应,小崔跟进报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小崔是在为国家和人民讨回公道,但也有很多障碍和困难。回应朋友的关心,他说:“去哪儿就去哪儿”,表示有些无奈。当然,小崔很坚强。他说:“我要是没良心,好起来也没用。”保持良心,向小崔学习。
其实最值得注意的是,据我所知,目前除了上海警方,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对小崔做出积极回应。甚至因为小崔的举报,税务机关查处了范重大偷税案,查处了相关公职人员,并发出通知要求影视娱乐行业自行检查纠正,但并没有表扬小崔的意思。
呼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记者崔永元反映的问题,给予崔本人和公众积极回应;呼吁纪检监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不仅限于税务检查范围;呼吁有关各方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我特别赞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兼维的观点,他建议法律应该增加恐吓罪,并有效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现在很多人与自己的事无关,有的吃共和国的饭砸共和国的锅,有的占国家便宜,对国家贡献不够。只有这样,崔璨永元才有价值。让我们为法制社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从小崔报道的生动案例开始。
如果范合法赚很多钱,按规定交税,她就有钱了,公民也带着,不是很好吗?至于范和范睡了哪个男人,睡了多少个男人,我们都不关心。这是她的私人生活和私人权利。问题的关键是范和范侵犯了公权和公共利益。他们只想一个人富,不想国家富,也不想人民富,所以偷税漏税几个亿。范演过爱国片,甚至出现在央视《优秀中国人》节目中,当了评委!最可恨的是范和范。一方面,他们不爱国,根本不爱人民。另一方面,他们在“做婊子,立牌坊”,这是极其可恨的!
再来说说崔哥在崔永元高收入不当主持,很容易混进“贵圈”赚大钱。绑架的机会有的是,小崔绝对不会碰。他所有的节目都充满正能量:从《活着告诉》到他辛辛苦苦创作了几年的《电影传奇》,涉及150部老电影,同时还制作了一张老电影歌曲合唱专辑《宁死不屈》;从纪录片《我的抗日战争》到重新走长征路,多少英雄被埋葬;从自费50万元去日本、美国等地调查转基因产品安全,到跑公共食品安全,到成立崔永元口述历史研究中心,再到这次曝光“阴阳合同”,范冰冰等人终于要接受人民审判了。崔永元有哪些不为民为国考虑的事?!哪个不是忧国忧民?崔永元和崔永元是真正的爱国人士,是硬汉!
在很多网友眼中,崔戈被视为正义的化身,这也体现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保护了崔永元,也保护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以及对法律和国家的信任。在这个人人都愿意做好人的社会里,崔永元能站出来揭露娱乐圈明星的阴阳合同、过高的报酬、偷税漏税等等问题,无疑是值得尊重的。崔哥是个硬汉。而敢于揭露娱乐圈的“黑”和权力的“黑”,无疑需要果断勇敢的“肯刮”。不知道崔戈举报的范冰冰、、方等人有多少进入了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的视线。但可以肯定的是,“崔哥”一定是“得罪了很多人”,或者已经成了眼中钉。事实上。恐怕是之前报复的“升级版”。2013年以来,崔戈因反对转基因滥用,揭发华谊兄弟在冯小刚偷税漏税,被相关利益集团和水军无耻诽谤侮辱。直到裸地开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女儿出国留学的信息公开,没有安全保障。我们相信法律权威和法律的公平正义。不可忍受的事实是,目前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和措施并不完善,甚至处于绞刑空的尴尬境地。为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和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弥补这一法治缺失。作为一个公民,你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再做一个赤膊上阵的储旭。
告密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政府修建的政府办公楼耗资3000万元,酷似美国白宫。李国富多次赴京反映英泉区委书记张志安非法占用耕地、建造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张志安的下属李国富因举报张志安被捕入狱,2008年3月13日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神秘死亡。
类似阜阳告密者神秘死亡,湖南一告密者被迫下跪。邓千宝是平江县房产局局长唐发安受贿案的证人。唐发安出狱后,在闹市区和其他人一起威胁邓千宝在数百名围观群众面前下跪,并对他进行暴力殴打。还逼他签了一张12000元的“借条”,并在法庭上承认做了伪证。
更离奇的是,李文娟报道称,辽宁省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已判处劳动教养一年。李文娟是辽宁省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的一名公务员。在税务登记过程中,她发现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存在人为少缴巨额国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犹豫了五个月后,李文娟向国家有关部门做了实名举报。从此,她的命运开始遇到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变化。他先是被刑事拘留,然后被转劳动教养一年。
原河北省委书记程被免职后,记者郭广云仍受到死亡威胁;卢静宜向河南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举报后,先是被撤职,后以“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后被重伤,妻子被刺死。“腐败分子有权有势,举报者屡遭报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证人、举报人伤残、死亡案件数量从上世纪90年代的每年不到500起增加到现在的每年1200多起。
“每一个举报者都是‘时代良心’,每一次对举报者的报复都是对社会正义的打击。”白慧敏说:“很多想报道的人因为看到了记者的命运而放弃了报道,在全社会造成了强烈的道德挫败感。目前,最高监察院正在规划一项举报人保护计划,我们一直在寻找保护举报人的最佳方式。”
强调举报人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一些要领和技巧。郭华认为,举报人不应该公开举报,不要随便和别人谈论举报的情况,不要公开“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要注意举报技巧。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许多保护举报人的法规。只有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但是,在一些复杂的举报案件中,单靠检察机关的努力并不能保证举报人的安全。”孙立全认为,作为举报者,也要学会保护自己。举报期间不要情绪化,不要一时冲动暴露给被举报人。这也是一种奋斗的艺术。举报活动是一门技术,但能否安全成功的举报是一门艺术。
急需出台举报法
「屡次发生报复举报人的恶性事件,大大打击了市民举报的积极性。当公民以报道的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时,整个社会成为报道行为的受益者,国家应该给予记者更多的制度支持和立法保障。”郭华分析说,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负责处理公民的投诉、控告或者检举,任何人不得压制或者报复。这是制定《报告法》的宪法基础。
早在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就有159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制定《举报法》,明确规定了举报的人身安全、医疗费用、生活津贴、养老、工作、奖励基金等。如果你为报道付出了宝贵的生命,符合革命烈士条件,就应该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代表们认为,与勇敢相比,报告职务犯罪需要更多的理由和耐心。在一定程度上,举报人的危险性、牺牲精神、对公共利益的贡献、精神压力不亚于抢险救灾等见义勇为人员。
胡副检察长还在举报宣传周上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制定《举报法》:“希望立法机关尽快将其纳入立法规划,使举报行为得到更加严格的法律保护。”
“举报法酝酿已久,但出台时间不长。原因更复杂。”孙立全认为,管理报表的部门很多。如果出台举报法,检察机关更具体一些比较好,比如制定《职务犯罪举报法》。
“目前,这两个问题必须解决。否则,《举报法》的出台只能停留在上诉阶段,不会有实质性进展。”郭华说,首先,谁来起草。制定法律和起草法律草案是极其重要的环节。《举报法》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所以没有一个部门能单独完成。第二,谁来执法。法律必须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如果没人来执法,法律就没用了。举报法由谁来执行肯定会有争议,因为举报几乎涉及到所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实践中很难确定哪个机关更有利于举报,结果会是谁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