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救人溺水七年立志勇者”的新闻在网上引起关注和热议。据了解,7年前,17岁男孩黄磊与同伴在四川广安溺水身亡。
据悉,现场唯一目击者先是说自己不小心落水,几个月后改口说黄磊是为了救同伴被杀,并写了日志还原事件。
事发后,当地政府并未认定黄磊有勇有谋。然而,目击者的证词和警方的调查资料使黄坚信,他的儿子是因为救人而被杀的。为了替儿子申请“逞能”,他几次向省市法院起诉当地政府。
据黄回忆,事发当年的11月21日,白早已到达现场,但她却在网络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证明同学黄磊应该被授予勇者称号》的日志,上面写着“表哥刘不慎落水”...黄磊拼命脱下鞋子跳入水中救人...我下去救他们,黄磊推我...
法院认为,根据唯一证人的证言和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应当认定事实的存在,确认勇敢行为。
今年10月19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广安区人民政府在60日内确认黄磊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撤销广安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作出的《关于不确认黄磊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
1.《救人溺亡7年后被认定见义勇为 到底怎么回事》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救人溺亡7年后被认定见义勇为 到底怎么回事》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995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