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珠宝

视频网洛阳信(记者徐孟国马晓飞通讯员魏晓军)4月8日上午,住在洛阳市关西区天津路附近的王老师将摩托车停在小区大楼下面后,忘记拿车钥匙,摩托车和行李箱内刚进的130颗价值100万韩元的珠宝被盗。三名偷车贼是洛阳某工厂的失业者,无业,三人都有盗窃前科,其中孙某、王某有吸毒经验。目前,犯罪嫌疑人被警察逮捕归案,100万珠宝全部收回。

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获悉,案件区域监控画面不清晰,逮捕面临巨大困难。专责小组动用警力扩大调查范围,深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王先生。经过周密的审问,王某供认了蔡某、孙某三人盗窃犯罪的犯罪事实,被盗的珠宝等所有物品都由孙某保管。

“我们认为,应尽快逮捕余帆、孙某、蔡某,收回所有被盗物品,为市民王老师挽回损失。调查结果显示,4月20日事件发生后,我们远赴新疆,在蔡某返回洛阳之前,在新疆故意纵火,被当地警方抓获并拘留。”南昌路派出所副所长徐光辉说:“5月1日,我国民警在七里河出租室抓获了余帆孙某,没收了所有被盗的珠宝。”

记者在犯罪后发现,三人逃往龙林路,拆除偷来的摩托车牌照、反光镜、行李箱后,犯罪嫌疑人的行李箱上印有数千元、数万元等珠宝。三人意识到,由于害怕犯罪带来光明,被盗的珠宝项目被保存在孙某身上,不敢轻易开枪,引起了大事。目前,王先生和孙某被刑事拘留在南昌路派出所。事件正在审理中。

河南三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孙强说,在此次事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在盗窃时不知道摩托车后备箱里有大量珠宝,对珠宝的盗窃故意不存在。当他们发现宝石时,他们的盗窃行为已经到了既定状态。因此,不能将宝石规定为这次盗窃的财产金额。对于发现宝石后不处理放在家里的行为,要作为盗窃的沉重情节。根据适用于罪责刑的原则,法律是对行为本身的评价,盗窃行为是对摩托车的对象,宝石只是意外情况,所以应该将摩托车的价值规定为本案定罪量刑的金额,将宝石的价值从量刑规定为沉重的情节。孙律师说君子爱财,讲道理,善用。一旦违反刑罚,等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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