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疑似没有戴头盔,广东众议院的一辆女性摩托车被警方摩托车追逐车拦截,两辆车僵持3公里后,女性摩托车撞上绿化带,车内一对情侣死亡。这个事件是彭派新(www .)。)被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死者李勇峰的哥哥李勇光此前向彭派新闻方面表示,此后目击者向家属表示,摩托车撞上绿化带的瞬间,追车的“交警”做出了踢踏动作。2016年12月8日,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负责人彭派新回复说,事发当天成立了调查组,两名相关协警接受了调查,案件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对于“相关协警有踢人动作”的说法,相关人士回答说,必须调查并确定相关情况,有关国家将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

事件发生两个多月后,2017年2月14日,河源市公安局一位黄姓负责人向彭派新社答复说,伤者秋收还没有完全苏醒,也没有做笔记,因此调查正在进行中。

2月15日上午,彭派新闻(WHO)在众议院示威宣传部职员处确认,目前众议院市原城区检察院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尚未出来。

两辆摩托车被鉴定为没有接触冲突

今年春节,49岁的卢胜凯没有回家,在广东三九脑科医院病床前安慰说话仍然困难的口水秀,担心以后女儿会成为残疾。

同样,春节过得不好的人也吸引了勇猛的家人。(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季节名言》)李勇光说:家里没有对联,没有烟花,家人也没有看望亲戚朋友的心。因为弟弟李勇峰躺在殡仪馆冰箱里。

李龙峰、邱秀秀都是广东江原人。两个月前,他们是即将结婚的情侣,但2016年12月1日“一次事故”拆散了阴阳。

彭派新闻(WHO)此前报道摩托车司机是李龙峰。他的血液检查结果显示,案发时李龙峰没有喝酒,也没有吸毒。他的尸检结果显示,在交通事故中与钝性物体相撞、划伤,造成颅脑损伤死亡。李勇峰的家人告诉彭派纽斯,李勇峰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对此,河源市公安局通报说,2016年12月1日16时左右,该局交通治安保卫队在市内滨江大道开展交通治安违法整治行动时,当事人李龙峰驾驶摩托车(报废)乘坐口水岭(当时未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但李龙峰开车加快速度前往滨江大道,走离映客大桥约100米的路,当事人驾驶摩托车撞到路边绿化树,

根据上述通报,事件发生后,该局除了开展伤员的救治工作和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外,还成立了“121”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调查事故,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检查和鉴定相关车辆的安全功能、车辆速度和碰撞情况。另一方面,该局的警察监察部已经介入调查,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在确认后依法处理。

彭派新之前访问现场的结果显示,案发区间滨江大道双向6车道,限速60公里/h,远离市区,没有多少车辆经过。在李龙峰被追赶的3公里区间,共经过了3处监视和3处红绿灯。结果,车死亡的案发地点附近没有居民区,离这里最近的地方也在600米外进行了监视。

2016年12月7日,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负责人向彭派纽斯方面表示,追车的有两名协警,违法行为是后座区首领没有戴头盔。两位涉事协警目前接受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对于“相关协警有踢人动作”的说法,相关人士表示,必须调查并确定相关情况,该局将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其责任一定会承担”。

2017年2月13日,李勇峰的家人向彭派新闻方面提供了两个鉴定结果。接着,河源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负责人向彭派新消息方面确认了两个鉴定结果是真的。

一项鉴定结果显示,死者李勇峰驾驶的普通摩托车P81442号在事故发生前,视频监控视频中参考线L的行驶速度为80.57公里/h。另一项鉴定结果显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和检查二次痕迹的比较,检查二次痕迹在位置、高度和形态上没有对应关系。广东P81442号普通摩托车车身和广东P9171号普通二次摩托车车身没有接触冲突。

因欠费受伤者曾两次短暂停药

2017年2月14日,李勇光向彭派新闻方面表示,弟弟李勇峰的尸体尚未埋葬,仍存放在殡仪馆冷冻室。

在广东三九脑科医院病房,经过两个多月的持续治疗,口水秀的病情有所好转,但脑部受伤严重,她只能单纯地与人交流,无法回忆事件当时的情况。

卢胜凯说,女儿秋秀秀一想到“那件事”,未婚夫就不见了,她伤心得大声哭了起来。卢胜凯担心口水秀会留下后遗症,甚至成为残疾人。

另外,卢胜凯向彭派新闻方面表示,女儿秋收的治疗费由河源市公安局预付,到目前为止花费了约25万韩元,但中途拖欠了两次(注:1月3-4日,1月15-18日),两次停药。广州三区脑科医院医务人员向彭派新方面确认,因欠费,九首领曾两次暂时停药。

卢胜凯表示,他多次找河源市公安局负责人沟通此事。对此,此前河源市公安局黄成负责人表示,区首领的治疗费有救助资金支付,治疗不会有问题。

死者家属说拒绝赔偿100万韩元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7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除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外,交警不得驾驶机动车追击,前方执勤的交警可以拦截、记录车牌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处理。

中京智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勇此前在接受彭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摩托车的当事人没有戴头盔是违反一般交通的,根据相关执法规范。

交警不能因此而追车。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协警不能单独执法,假如两名协警私自决定追车3公里,导致此次严重后果,可能涉嫌滥用职权。张智勇说,具体到该事件,假如经调查涉事两名协警有拉人、脚踹等行为,并直接导致对方翻车、车毁人亡,还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2月14日,张智勇向澎湃新闻表示,具体到该事件,家属可向当地检察院提出控告,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利勇光告诉澎湃新闻,家属已于2017年1月9日向河源市源城区检察院递交调查申请,该检察院答复称涉及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控告,会在收到调查申请后的三个月会给予书面答复。

针对利勇光的上述说法,澎湃新闻曾多次联系源城区检察院,未获得答复。2月15日上午,河源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据他从源城区检察院了解,事件目前仍在调查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利勇光透露说,2017年1月24日,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队长李某某曾出面和他们协商,称若按交警全责计算,算出赔偿金共计98万元,再加上2万元,愿意以100万元赔偿死者。利勇光表示,他们拒绝这个赔偿方案,因为接受不了“这只是一场普通交通事故”的说法。

利勇光向澎湃新闻提供一段录音显示,一名李姓副队长没有提及事件的相关调查情况,直接和死者家属谈赔偿金额问题,家属一方提出220万元的赔偿要求。录音中,李姓副队长称,如果同意100万,双方现在就可以签字了,并反问家属:难道死者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就上述录音内容,2月14日,澎湃新闻电话联系李某某,李某某表示,按相关纪律要求,他本人不能回应。

事件的调查结论未出、责任划分未出,上述100万元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对此,河源市公安局黄姓负责人回应称,“业务上不是我回答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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