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记者魏或通讯员张鹏)昨天从市教管厅获悉,目前在我市中心城市地区登记的12878辆摩托车从4月16日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一律禁止公路行驶。如果驾驶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交警将按照《道交法》规定扣留驾驶证和车辆,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押车辆并强制报废。

2002年4月,我市市中心实施了“金毛”命令,对新购买的摩托车不再发牌,对已经发牌的摩托车实行自然淘汰。双轮摩托车、侧三轮、正三轮都在禁止的范围内。

根据国家标准,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最多为13年。因此,从2015年4月16日开始,在我市中心注册的摩托车均达到报废标准。

据悉,我市发布“金毛”命令的最大原因是保障交通安全。据悉,自“金毛”命令发布以来,市中心地区的摩托车数量逐年减少,但摩托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仍在持续发生。近三年来,全市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1315起,受伤1434人,死亡269人,事故经济损失近259万韩元。每年平均摩托车交通事故438起,受伤478人,死亡90人,事故经济损失超过86万韩元。

2014年9月,市政府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公告,将“金毛”的范围从中心扩大到部分功能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工新区也将实施“金毛”命令。

根据2014年9月1日实施的韩版《道交法》,对于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包括摩托车),如果强制取消日期在2014年9月1日以后,则不办理新车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车辆管理部门以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不办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注销登记、发布公告的形式,宣布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无效。

据统计,城市现有合法摩托车中约有30%的强制取消日期在2014年9月1日之前。据统计,其报废与否不会影响车主的新车注册或转移注册程序,但其余70%的摩托车在没有办理注销手续之前,车主将无法进行新车商标转移。(威廉莎士比亚,美国作家)。

截至2015年2月底,全市摩托车保有量为166931辆。其中中心城市12878座,新城154053座。

市交管局副部长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市中心地区现有摩托车全面停止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需要办理报票、保修等相关业务的一律到区汉瑞市场办理,其他窗口不予受理。(威廉莎士比亚、视窗、经常性、经常性、经常性、经常性、经常性、经常性)

此外,我们城市完全停止了中心城市交通旅摩托车预检。中心城市摩托车要接受检查,依法去神州区天龙测试站。

修剪

证件丢了怎么办?拿着身份证去车管所确认

摩托车说“期限快到了”,车主将办理注销手续。部分车主问:车辆登记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丢失,如何办理注销手续?摩托车丢失或被盗时,应如何实施报废?昨天,市交管局副部长办公室针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车主提出了解决方案。

车辆号牌、驾驶证、登记证书丢失的,车主可以根据身份证到车辆管理所确认车主和车辆信息正确后,将车辆交给汽车回收企业,按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灭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距离、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发给汽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灭失证明。

因火灾造成汽车灭失的,发生火灾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汽车因火灾灭失的证明。

交通事故造成的机动车灭失,交通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造成的机动车灭失证明。

此外,一些摩托车车主曾扔掉摩托车或以其他方式私下处理,但没有办理取消手续。对此,交通当局表示,车辆报废期限到2014年9月1日不会影响车主的后续购买。如果报废期在2014年9月1日以后,车主将不能再在本市进行新车注册和转让。

教务部警告说,汽车报废必须经过正式程序,私自处理将对车主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

(记者魏或通讯员张鹏)

唤醒

新城车牌可以吗?进入三环将被扣分罚款

根据武汉市的“禁摩”命令,三环线(含)内地区全天禁止外地和本市新城摩托车通行。昨天记者从市交通管理局获悉,悬挂新城或外围车牌的摩托车在本市三环线(含)内的道路上通行时,根据“显示违反禁令”行为,处以韩版《道交法》处200韩元罚款,3分。

另外,部分车主偷偷更换新车后不登记,使用原车号表、驾照行驶的行为也将被调查。交警将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汽车牌照、驾驶执照”的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除扣押车辆外,还将记录罚款1万韩元、信用卡收缴和24分。

据悉,驾驶人持有执照驾驶没有号码牌的摩托车的人,将根据“道路行驶的汽车得不到汽车号码牌”的行为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12分。使用摩托车载客的行为由民警扣押车辆,处以3000元罚款,吊销驾照,吊销车辆执照,没收违法所得。

(记者魏或通讯员张鹏)

武汉摩托车的数量变化

1949年

汽车数量为1044辆

其中1021辆汽车

23辆摩托车

2002年

市中心地区开始禁止

摩托车数量不再增加

2003年

23万辆私人摩托车

2005年

个人摩托车22.6万辆

2008年

私家车数量首次超过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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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私人摩托车约23.5万辆

2014年

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以及武汉化工新区

也实施“禁摩”令

2015年 截至2月底

私人摩托车166931辆

其中中心城区12878辆

新城区154053辆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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