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贪婪的小便宜心理恶作剧,即使知道对方的东西来的路不知道,也抱着侥幸心理买了。11月10日,叶县法院审理一起隐瞒和隐瞒犯罪罪,被告人姜某智被判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10月的一天上午,被告人姜某志在平东路叶县秋河村区间的路边晒干玉米后,两名男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廉价出售。同一产品的市场价格至少在5000韩元以上。姜某与对方讨价还价后,明知这辆三轮车的来源不明,仍以2000韩元的价格买下了三轮摩托车。
此后,经过公安机关的验证,该三轮摩托车系叶县盐村农民王某于2010年如实确认了被盗车辆。经过价格验证,这辆三轮摩托车价值5520元。事件发生后,被告人耿某地藏物已归还给主人王某。
法院认为,被告姜某知他人提供的三轮车来源不明,但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被盗车辆,其行为已经隐瞒,掩盖了犯罪的心情。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可以自愿投案,如实供认其罪行,自首从轻判决。因此,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杨培杰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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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赵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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