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说过去年江苏响水3.21事件,是一次非常严重的爆炸事故。据了解,有78人死亡,近700人住院。目前,法院已对江苏响水78人死亡爆炸案进行一审宣判,公司原法人将面临20年有期徒刑。接下来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下江苏响水78死爆炸案一审判决,江苏响水3.21事件~
江苏响水78起爆炸案一审判决
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管辖的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佳一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涉及的22起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单位7人、被告人53人。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田家驿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存放的硝化废物,因持续蓄热升温自燃,造成硝化废物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法院经审理发现,田家一公司无视国家环保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反法律法规储存和处置硝化废物,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的主要原因;田家一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任命,重大经营决策需经倪家巷集团决定批准。
还发现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伪造、出具虚假、不准确的文件,导致田家一公司硝化废物重大风险和隐患被及时曝光,干扰误导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盐城市环保部门和响水县应急管理和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复工验收不严格,有失职行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一些国家的公职人员仍然受贿。相关中介机构、中介机构负责人和国家公职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自首、认罪、接受处罚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田家一公司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月被单位犯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罪、环境污染罪、受贿罪。撤销缓刑和原环境污染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五万元。倪稼祥集团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罪被判处罚金2000万元,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3年,剥夺政治权利。
天嘉一公司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兼总工程师洪雁等四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六年,并处罚金;公司原副总经理、硝化车间主任、法定代表人陶在明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六年。
帮助田家一公司非法储存硝化废物的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者张惠德犯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罪,撤销对前罪的缓刑和合并处罚,决定执行四年有期徒刑。田家一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蒋丽华和五名安全员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零六个月。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分别被处以100万元至10万元罚款,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副主任杨等22名责任人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严重失实证明文件罪被判处4年至9个月有期徒刑。包括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原局长孙凤在内的15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因玩忽职守和收受贿赂被判处7年6个月至3年3个月有期徒刑,其中一些人被罚款。包括孙凤在内的九人同时犯下两项罪行,并依法受到共同惩罚。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指控成立。被告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单位和辩护人提出的理由和辩护意见依法被采纳。
宣判后,包括张琴岳在内的大多数被告都认罪悔罪,没有上诉。全国人大代表、CPPCC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代表出席了每起案件的宣判。
江苏吴中处置受“响水爆炸”影响的子公司资产,整体损失约2.96亿元
2019年3月“响水爆炸事故”,继续对受影响公司进行后续处置。11月27日晚,江苏吴中宣布其全资子公司退出响水生态化工园的进展。打包资产出售,政府补贴后,相关资产处置损失约2.96亿元。
江苏吴中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将厂区内所有实物资产打包出售,包括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设备及装置、附属设施及配套的地下隐蔽设备及设施等。,以5800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兴化市海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是一家以医药为核心产业,房地产为重要产业,投资为补充的综合性上市公司。响水恒利达主要从事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
据了解,2016年江苏吴中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筹集配套资金等方式,收购响水恒利达100%股权。公司试图通过收购响水恒利达实现战略转型,当时确定的交易价格为6亿元。据初步估算,该笔交易2020年10月31日的资产账面价值为6.44亿元。
只是2019年3月的一次爆炸,才让响水恒利达的生产陷入停顿。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响水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园区发出停业整顿通知,影响多家企业。当时江苏吴中称,经公司初步核实,响水恒利达部分房屋、门窗受损,部分员工受伤。为了保证员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响水恒利达暂时处于停产状态,复工时间无法确定。
据江苏吴中介绍,2019年4月22日,盐城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盐城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关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
2019年9月20日,江苏省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响水生态化工园区被列为“2019年拟关闭和取消化工产业导向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受“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响水恒利达的机械设备等资产无法正常生产,已处于停产状态。
响水恒利达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除土地补偿7856.09万元外,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将对本次交换涉及的部分资产进行补偿31690.12万元。另外,根据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的善后工作计划,响水恒利达必须在11月底前拆除。
据江苏吴中称,打包资产出售并获得政府补贴后,相关资产处置损失约为2.96亿元,将对公司今年的利润产生重大负面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江苏吴中营收约14.81亿元,同比下降2.43%;净利润亏损约4596万元,同比下降183.11%。
之前的报道:响水爆炸事故是选择性宣布的,不是结束而是警告
8月5日至7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7个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响水爆炸事故的系列刑事案件。这起特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涉及刑事案件22起,涉及7个被告单位,53名被告人,将择期宣判。
结合事故调查组此前的调查报告和公诉机关的指控,可以更深入地了解爆炸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以及相关制度为什么在不同层面上倒下。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是一起因长期非法存放危险废物造成自燃爆炸的特别严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田家驿公司老固体废物仓库长期非法存放的硝化废物不断蓄热升温,导致自燃和燃烧爆炸。与此同时,公司在安全环保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混乱,日常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未经批准建设固体废物仓库等项目。
此外,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不准确的评估报告。《论文》中的报告详细指出了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哪些“严重违法违规”——自燃产生的硝化废物有望纳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示范报告》,但由于“硝化废物的增加是一项重大的工艺变更,需要重新进行环境评估、审查和竣工验收”,最终“硝化废物”问题未纳入示范报告,仍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发布。内容与田家一公司存放“硝化废物”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后续的“危险废物未检验”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在这次公诉中,还补充了“江苏省和盐城市未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的理由。公诉机关指控田家一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单位不正当利益行贿;同时,15名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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