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方网”报道,黄之峰于9月24日下午向香港中央警署报案时被捕,指控其涉嫌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并于2019年10月5日违反《掩蔽法》。
2019年,黄之峰进入区议会海一西选区,选举官员裁定他的提名无效。黄之峰后来提出司法审查,试图推翻选举官员的决定。9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黄之峰选择了错误的法律程序,因此拒绝了他的司法审查申请,并要求黄之峰支付费用。
早些时候,香港警方向包括黄之峰、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和梁国华在内的12人发出传票,指控他们明知故犯地参与非法集会罪。案件于九月十五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聆讯,并押后至十月十五日。
最近,黄之峰继续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帖和播放,散布“最近越来越多的香港人被不知名的人跟踪”的谣言,发帖碰瓷主张抵制花木兰,在他的搭档周挺被捕后,他出来骗钱让大家给周挺捐钱。据媒体评论,“香港闹事者”扮演“受害者”角色,在香港社会制造紧张和传播恐惧,对香港国家安全法进行污名化。但是,香港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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