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的将来,每个人都会感到好奇
鉴于大家关心的春节假期长假期间,
在返回工作的延迟期间,
在分离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期间,
工资怎么算等问题
以下是为您提供的答案
▼▼▼Q: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工资如何确定?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200%的工资报酬。问:在我省复工延期期间工资如何确定?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开学时间的通知》,除特殊情况外,本行政区域内各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2月3日至2月9日复工前期间,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条件且不受缓复工限制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此期间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答: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因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将其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在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其员工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企业应按职工患病时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向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患者支付病假工资。
问:如何处理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答:对于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将顺延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和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返还。派遣劳动者在用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执行。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社会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吴亦凡
1.《延长假期工资咋算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延长假期工资咋算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046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