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前言
姚萍萍
在美元资金筹集和投资领域,复杂的法律规定和规则背后,是投机与监管、欲望与理性的博弈。在一个充满财富和欲望的基金辖区,律师必须洞察资本生态系统中的游戏规则,以接近宗教信仰的虔诚遵守行业的职业标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美元基金的募集与投资,正视理性与欲望,勇气与绝望,神话与堕落。
我们希望通过“美元基金系列”,帮助客户克服美元基金业务、法律、规则的迷雾,跨越成功的巅峰。
先行审查
在上一篇美元基金系列文章《美元基金系列|香港公司股份转让与交割安排的秘密(上)》中,我们介绍了香港公司股份转让缴纳印花税的具体规定。正因为有印花税,所以香港公司的股票不能即时交割。因此,在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文件中,有必要围绕缴纳印花税设计具体的方案,在买卖双方之间分配交易风险。
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和相对中立的香港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步骤比较如下图所示
在本文中,我们将简要讨论在香港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根据印花税在交易文件中写入交割条件的策略。需要指出的是,本条所称的“香港公司”是指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
交付流程介绍
以股东姓名变更作为判断交割完成的标志,香港公司股份转让分为以下步骤:
需要指出的是,与中国大陆公司法不同,香港公司的股份转让需要获得目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和授权。《香港公司条例》规定,目标公司董事有权拒绝转让目标股份和变更相关名册;因此,为了避免对价支付后目标公司董事不同意转让目标股份的情况,一般需要在交付前获得目标公司董事的同意才能转让。此外,香港公司的公司章程也可以对公司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种前提条件,如事先通知公司董事并取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经其他股东同意或受制于其他股东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等。这些前提条件需要在目标股份转让前得到满足或豁免。
二
三个条件先行的写作策略
鉴于香港公司股份转让存在缴纳印花税的环节,使买方通过签署买卖协议、成交、缴纳印花税、最后更新股东名册等方式正式成为公司股东。这几个步骤之间有着天然的时间差,所以从成交条件、交易流程、条款条件等方面衍生出了很多倾向性明显的文档版本,简单对比如下:
(1)对卖方有利的过程
对卖方有利的过程是,在交货时,卖方将签署的转让文件和交易文件、有印花税金额的支票、支付印花税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其他交货文件(如董事和秘书的辞职信)交付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交易对价。交割完成后,买方缴纳印花税,变更股东名册。
这一过程对买方的风险是,如果税务局要求提供补充资料,或者审计报告过时或错误,需要更新或提交给管理账户,卖方任命的董事和秘书已经辞职,没有义务与买方合作提供新的资料;同时,买方虽然已经支付了全部对价,但在法律关系上尚未成为公司股东(股东名册未变更)。如果交易文件没有对交付后的过渡期做出详细安排,买方可能会陷入交付后无法成为公司股东的尴尬境地。
(2)对买方有利的流程
对买方有利的流程是要求卖方在交付前完成所有缴纳印花税的事宜,并在交付时直接交付交易文件、转让文件和适当变更的加盖印花税的股东名册。在这种机制下支付股份转让印花税已成为交割的前提条件之一。
这个过程经常出现在买方实力较强的交易中,它对买方的好处是实现了BVI/开曼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一手交钱,一手交割”的效果,即买方在交割时支付对价,当天拿到香港公司的股份,省去了交割后缴纳印花税和变更股东名册的麻烦。但是,对于卖方来说,风险在于,如果交易因某个前提条件未得到满足而无法交付(在买方的交易文件的更强版本中,交付的前提条件可能是开放的,如买方已完成令人满意的尽职调查,买方已获得其投资委员会的批准和同意等)。),或者交易发生其他变化,买方选择不交割或者终止交易,而此时如果卖方已经缴纳印花税,那么你就要重新签署过户文件和交易文件,把过户给买方的股份恢复给自己。如果交易文件中没有特别规定,卖方可能遭受印花税和其他费用的损失。
(3)中性过程
与上述两种安排相比,香港公司股份转让的中性流程是,在交付时,卖方将签署的转让文件和交易文件交付给买方,但在交付时,将交易对价委托给第三方中介保管,卖方配合缴纳印花税视为卖方的交付后义务,妥善缴纳印花税后释放保管款项,同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
相比较而言,这个过程可以同时控制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但是需要引入第三方作为托管人,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在大规模交易中,由谁来指定托管人,如何确定贷款条件,托管费如何计算,利息的归属和处理等。,将成为各方反复协商的事项;而且由于托管人持有的资金数额较大,需要承担较大的交易风险,为了减轻托管过程中以及资金最终释放时需要面对的责任,托管人往往要介入买卖双方的交割安排谈判,形成三方博弈的复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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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姚萍萍律师
合伙人香港办事处
业务领域: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资本市场/证券、并购
刘学桥律师
深圳办事处资本市场部
崔颢
深圳办事处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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