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副市长张家铭作了关于《大力推进源头减排,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到全市将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写字楼、旅游景点、酒店等商业场所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逐步全面覆盖。在居民区垃圾箱和转运车辆上加装识别和称重计量设备,实时监管各类垃圾的全过程,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积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分类信用账户等方式鼓励垃圾分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不运”机制。对于未实施垃圾分类或不符合要求且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将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推进118个市级和1660个区级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2019年,在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128名代表联合提出了7项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将7项提案合并为一项“大力推进源头减排,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提交市政府办理。张家铭介绍,针对议案中反映的问题,该市已探索建设垃圾分类系统和社会共管。在积极探索源头垃圾分类方面,该市通过建立东城区建国门街、西城区新街口街、朝阳区劲松街等示范区,探索形成了四种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一是建立无人值守的垃圾分拣站,居民分拣投递准确率高,具有垃圾称重计量和积分奖励功能。方便有意愿的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从而形成稳定的垃圾分类参与者基本人群。二是采用退桶退站的方式,实行定时定点移动收集,最大限度的回收垃圾。第三,通过可再生资源和餐厨垃圾的上门或定点回收,方便人们分类和增加回收量。第四,在一些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智能投递箱,降低人工成本,扩大垃圾分类服务范围。
在垃圾强制分类方面,全市推进118个市级和1660个区级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北京市分中心行政办公区垃圾分类方案。推动包括1064所学校和271所医院在内的社会单位实施强制性废物分类。推进商业游客密集场所垃圾强制分类,包括528家超市、446个旅游景点。使馆区和外交公寓组织垃圾分类,外交官及其家属积极响应和参与。本市集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选址工作已经完成。报告称,垃圾分类存在鼓励和倡导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约束和强制等问题,导致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比例增长缓慢。
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投放”的反转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张家铭在报告中提出了推进垃圾分类的具体措施。一是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强制分类。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写字楼、旅游景点、酒店等经营场所开展强制性垃圾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快提升示范区质量的标记效应。今年共设立224条街道创建示范区,覆盖率达60%。在全市50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第三,加快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能力建设。今年,全市将加快阿苏围、密云、顺义二期垃圾焚烧厂投产,尽快实现满负荷运行,新增焚烧能力4300吨/日。同步推进房山综合处理厂和海淀建筑垃圾回收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完成主体。
第四,扎实推进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在小区垃圾箱、垃圾建筑、转运车辆上安装身份识别和称重计量设备,对责任主体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第五,完善垃圾分类的市场运行机制。欢迎社会专业垃圾采购等力量加入垃圾分类。第六,完善全民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将垃圾分类的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课程体系,对学生和家庭成员的垃圾分类给予学校和社区双重反馈。鼓励居民多种方式分类垃圾。比如建立全市统一的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垃圾分类信用账户,通过建立扔垃圾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扔垃圾的习惯。第七,加强垃圾分类法治建设,加大垃圾分类强制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的“混装混运”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市场。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不运”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管理部门应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很多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借鉴上海等城市的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快递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回收环保包装,零售场所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修订创造实践经验。
NPC专门委员会意见:对违反垃圾分类的行为采取纪律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郝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四项建议,包括尽快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生产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依法实行强制分类。如果违反垃圾分类规定,应设置相应的处罚措施,使垃圾分类成为大家都知道并遵守的规则。垃圾分类应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责任人和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平台,对不可信主体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明确快递行业源头削减、环保包装、包装回收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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