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乐平”假冒“乐高”一案,涉案金额合计3.3亿元。主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万元;其余8名被告被判处4年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相应罚款。2015年至2019年,李某某等人擅自复制乐高玩具,以“乐平”品牌出售。2019年4月,上海警方在其租用的厂房内查获犯罪工具和复制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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