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7日电(记者谢威)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7日发布消息称,内蒙古将对未参保的进口病例采取“先治疗后收费”的办法,确保应收账款全部收回。
内蒙古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罗桂森表示,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但大量海外人员回国给遏制疫情蔓延带来了新的挑战。
关于进口病例的医疗费用支付,罗桂森说:“海归分为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其中,对于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确诊病例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对疑似病例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场所应当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实行综合保障,中央和内蒙古财政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未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应在治疗后收费,以确保应收账款全部收回。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付。”罗桂森说,对困难群众,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另外,住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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