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肖在百度热搜榜上看到,农村残疾妇女的生死斗争相当火热。从热度来看,农村残疾妇女的生死斗争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所以并不是每个网民都知道农村残疾妇女生死斗争的来龙去脉。想必不了解具体情况的网友一定想了解一下农村残疾妇女的生死斗争进行的怎么样了。买婚、鬼婚等旧习俗,不仅是历史遗迹,而且宗法制度,在人口不平衡的情况下,通过新自由主义复活了尸体。农村残疾人和智障妇女作为不平等社会的底层,是整个社会的受害者。最近,几篇关于农村低智力妇女遭受性侵犯和虐待的新闻报道频频见诸报端。最让舆论震惊的是,山东省智障妇女方被婆家残忍虐待致死,死后尸体被安排鬼婚。几乎与此同时,河北省蔚县精神康复医院的一名女性患者因被医院男护士性侵而被发现怀孕。今年3月,昭通市一名15岁右手残疾女孩被人持刀胁迫卖淫,不服,随后从五楼跳下受伤。2019年,广东省茂名市新沂市一名12岁残疾女孩遭到性侵,一年内两次被发现怀孕。警方调查发现,许多男子对残疾女孩进行性侵犯,其中包括一名82岁的男子。2016年,甘肃两名精神残疾妇女被害,凶手的目的是为了鬼婚卖身。
这些触目惊心的消息,可以帮助我们大致拼凑出一个底层低智力残疾女性的人生经历:被自己的身体缺陷所困,出生在贫困抑郁地区,失去了全面的身心自由和发展权。有的女生还没长大就成了发泄欲望的工具。其他女生抗拒不了家庭安排,打着彩礼的名义卖,为了生育而存在。他们活着的时候不会说话,不会反抗,往往直到怀孕了才被发现性侵。其他人没有被发现被殴打和长期挨饿,直到他们死亡。他们生前遭人恨,很多人活不到正常死亡的年龄。死后一年
一些女孩的身体已经成为流行的陪葬品。
方的童年照片。出生于1997年的女孩方,被丈夫和公婆虐待,最后惨死,轰动全国。
施虐者和施虐者的行为既不明确也不违法。但是,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人心老了,世界没落了。亲戚与农村社会勾结、拐卖和黑中介的现象不仅是人性的丧失和社会的意外;这些事件的本质是一个典型的、系统的现代社会问题:性别筛查和计划生育深刻改写了人口结构,导致男性多于女性的性别失衡。同时,在城乡二元性和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中,农村最底层的男性被排除在等级梯队序列的婚姻市场之外。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商品逻辑延伸到价格明确的婚姻和爱情,这使妇女极端工具化,甚至榨干了她们尸体的“剩余价值”。重男轻女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挥之不去的鬼神迷信习俗,催生了畸形无序的农村婚恋社会。恐怕这些故事里唯一无辜的人,都是智力低下,底层残疾的女性。
人口失衡的后果
据微信官方账号“水瓶座时代”报道,河北蔚县一名在精神病院被男护士性侵的孕妇刘雨晴。这里适婚男女性别比例高达159: 100,男比女多11000。在上述众多受害者的背后,有一个或多个底层的中国男性,为妻子的匮乏而困扰。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到2020年,中国将有3000万单身汉,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现在,到了2020年,人口失衡的后果完全显现。
刘雨晴的丈夫杨刚只是3000万军队中的一员。据记者描述,侵犯者医院护士郭甚至主动停止了侵犯的责任,因为他和受害者丈夫“互相欣赏”面临着同样的婚姻困境:“两个相距20英里的男人,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同样的遗憾:郭31岁还是单身汉,杨刚22岁还没有孩子,这在农村也是同样的“耻辱”
许多关于人口和婚姻的研究预言了郭和杨刚二十年前面临的单身汉问题。除了男女绝对数量的不平衡,婚姻还受到“男尊女卑”等社会观念的调节。简而言之,女性希望通过婚姻提升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只愿意选择经济和社会条件更好的男性。相比之下,男性通过婚姻晋升的情况不太常见。特别是,随着中国农村人口在城市工作带来的高流动性,婚姻流通的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虽然实际上只有少数女性通过婚姻得到提升,但与男性相比,女性更有可能通过婚姻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城乡差距和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客观上强化了经济在择偶标准中的权重,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贫困地区适婚男性的过剩。这种不平衡将下层男性置于日益严重的婚姻挤压之中。
很多文献资料也指出,男性多于女性的不平衡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婚姻困难会造成很多社会后果。其中之一就是非主流的婚姻模式将成为无法跨越婚姻门槛的单身男性解决问题的替代方式。许多实地调查和研究发现了广泛存在的收养、结婚、婚姻购买和收养现象。男性婚姻挤压的另一个后果是女性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妇女遭受失踪、贩运和暴力的风险增加。巫山童养媳马攀彦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典型案例。刘雨晴的生活也是如此。她母亲被拐卖到魏县,然后逃跑了。刘雨晴很小就被卖掉了。她结过两次婚,因智力低下,与性生活冲突,被婆家质问。她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被性侵,怀孕。
另一个流行的选择是跨境购买婚姻。关承云等人利用该数据库搜索了2010年至2016年越南新娘的报告。在撤屏后的322篇报道中,有关越南新娘的新闻出现在中国的22个省份。根据统计结果,与越南新娘结婚的男性94.3%是农民,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上,与越南妻子的年龄差距在10-20岁左右,形成了“老而寡妻”的婚姻组合。一些单身汉聚集的贫困地区甚至形成了惊人的“越南媳妇村”。
然而,各种形式的畸形婚姻并不是解决单身问题的最终答案,它们甚至埋下了危险的种子。婚姻危机不仅发生在“找伴侣难”的门槛上,也发生在婚后的生活中。丈夫经常不惜一切代价留住新娘。2015年“被拐女童成为山村女教师事件”刺激了舆论神经。女人留在这样的家庭是不够的。甚至需要调动全村的力量。贫困的生活和生育之间的矛盾仍然威胁着家庭的稳定,并最终可能导致解体。丈夫结婚的困难和失去婚姻的威胁大大增加了婚后遭受暴力的可能性。
非常规婚姻让男女双方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上述对越南新娘的研究表明,40.4%的人逃脱了婚姻,婚后不久就带着他们的财产消失了。其中,许多越南新娘与婚姻代理人勾结,以婚姻的名义欺骗和逃跑。只有17.1%的越南新娘最终过上了稳定的生活。2013年,据《海峡都市报》报道,一名男子怀疑自己的越南妻子出轨,婚后不到100天就用水泥砖和水果刀将她杀死。
打着彩礼的名义卖的残疾妇女,没有保障,也逃不掉。《2013年残疾妇女社会参与和家庭状况调查分析》覆盖了黑龙江省残疾妇女样本。调查发现,19.1%的残疾妇女在婚姻期间遭受过家庭暴力,其中20.7%的农村残疾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18.3%的城市残疾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残疾妇女遭受的家庭暴力形式有:长期忽视(13.7%)、侮辱或虐待(9.4%)、殴打(6.5%)、经济控制(5.4%)、限制个人自由(4.3%)和强迫性生活(1.1%)。
方的人生经历,把所有的不幸都聚集在了这些统计指标上。
父权制和新自由主义催生的现代鬼婚
方的“他死于虐待,葬于鬼婚”的消息足以引起抑郁症,但令人窒息的是,由于鬼婚市场的存在,其他残疾和弱智妇女也像猎物一样被扑杀。据2016年“尹结婚”利益链报道,河南省林州市元康镇苗给侄子娶了一个尹老婆。我下葬的时候,棺材上挨了一巴掌。打开一看,发现棺材里的女人并没有死。公安机关曝光了一个专门贩卖智障妇女的团伙。他们对智障妇女的家庭撒谎,称他们为包办婚姻的丈夫家庭。本案中,犯罪团伙将智障女子带走,然后将她的药置于昏迷状态,作为尸体卖给苗。警方发现,另外三名智障妇女被关押在这些犯罪团伙的家中,两名智障妇女此前曾被从湖南贩运到河南。
《鬼婚》剧照
在2020年的中国,鬼婚的习俗可能会让自称开放现代的都市人大吃一惊,但在农村并没有完全消失。据《中国新闻周刊》2016年发表的《中国鬼婚调查》显示,鬼婚流行地区的部分年轻人并不惊讶,甚至支持鬼婚。为什么现代社会对鬼婚的容忍度惊人?原因恐怕不仅仅是一些落后的农民还很无知迷信。主流传统文化甚至不能完全认可鬼婚现象——孔子和此后的许多儒生都明确反对鬼婚。
对此,人类学家邓提出了一个观点:中国正在经历“历史的压缩”。国家强制社会世俗化后,改革为通俗宗教的复兴打开了市场,鬼魂重新进入日常生活。“在日益增长的新自由主义下,鬼婚交易恰恰印证了社会经济思想核心中的人力资本最大化获取物质利益的规律。当新自由主义的市场逻辑发展到极致,就会忽视神圣性,把尸体当作没有感情的血肉,而是充满潜在资本和利润的宝贵资产。”
这里要补充的是,在农村鬼婚市场这样的地方微观环境中,新自由主义和市场只提供工具中介和产业。“有钱能使鬼推磨”这种强有力的商品逻辑解释了失败的道德底线。但根据有限的实地案例,女性父母愿意参与鬼婚的动机不一定只是为了敛财改善经济状况。而男人投入巨资买尸体只是一种纯粹的“文化消费”——对鬼婚的投入当然不构成真正的家庭繁衍。
鬼婚的真正动机还是深深的埋藏在父权制中。没有不平等的性别文化,婚姻挤压很难延伸到农村社会文化想象中的“黑社会”。特别是鬼婚市场中的黑中介、盗尸、抢尸、有偿陪葬等行为,导致底层群体之间的相互消费,甚至冲突和相互伤害。在这场仪式表演中,鬼婚帮助失落的底层实现了家人没能实现的婚姻梦想,看似迎合了“发展”的愿望,但也来自父权制的要求。
“男尊女卑”的婚姻匹配规则也适用于尸体:鬼婚的男性年龄更大,文化程度更高,收入和社会地位更高。上述《中国鬼婚现象调查》也指出,购买鬼婚的成本与彩礼具有类似的价格规则和博弈性质:女方父母愿意去拜访家庭条件好的亲戚,所以家庭越富裕,鬼婚支付的钱就越少。家里条件越差,缺钱,出血就越多。再加上高额彩礼或者鬼婚支出导致的贫困返贫的情况,这其实是一笔投资巨大,几乎没有回报的家庭再生产支出。
对于男性来说,底层未婚男性活成了不辜负家人期望的光棍,死后无法摆脱这种不完整的身份。对女性来说,她们活着的时候,被社会经济资源和家庭分配制度所排斥,无法继承土地,无法为自决而结婚。女人死后尸体不能进祖坟,还是跟鬼结婚比较好,避免尸体被盗。无论男女,底层群体都面临着性别结构造成的严重剥夺。
这些鬼婚无一例外地显示了中国下层婚姻的现代意义:在强迫异性恋的制度下,婚姻管理由父权制和家长制决定,当事人的意愿微不足道。其重点是完成传宗接代、保护家族资本、维护社会地位的契约。这是新自由主义和父权制的勾结,民间恶习只是它表面的面目。
底层残疾妇女的生活也是生活
智力低下和残疾的妇女处于贫困社区的最底层。他们的命运代表着我们社会的底线。由于身心缺陷,这些女性不仅在人格上被鄙视,被排除在经济活动之外,而且在道德和法律观念上也是盲点。他们的缺陷甚至成为罪犯违法时试图逃避犯罪的原因。2006年,河北邯郸农民宋杀害6名妇女,受害者是精神病人或坐着的女孩。2016年,甘肃一名女性精神病人被骗致死,尸体被以4.02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做“鬼妻”。底层社会秩序混乱,并不意味着有经济优势的中上层就没有责任。这些悲剧标志着你我所在的整个社会的失败。
中国于1980年签署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2007年3月签署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消除对残疾妇女的歧视,保护她们的基本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上,政府相关机构和许多公益组织长期以来一直在帮助智力低下的残疾人就业和经济能力,但它们不能覆盖所有贫困和偏远的农村地区。城乡二元户籍等制度性差距是一个明确的边界,将底层人口与现代文明分隔开来。
这也导致了残疾人群体内部明显的城乡差距。2013年《中国残疾妇女发展困境、利益需求及对策研究》指出,在城市残疾妇女开始要求就业保障并希望融入和参与社会活动和决策的同时,农村残疾妇女仍在为温饱和健康问题而挣扎,希望获得免费辅助设备。我不得不承认,虽然一些残疾妇女在性和生育方面努力争取自决,但其他底层残疾妇女的生命和安全却处于危险之中。
残疾本身不能视为单一的治理因素,与经济不景气、厌女文化等问题无关。有必要改善农村和贫困社区歧视的社会氛围,以便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人身安全等基本保障。在许多情况下,残疾往往是厌恶女性和性别歧视的结果,而不是原因。一些原本健康的女性在结婚后遭受家庭暴力,导致受伤、残疾、抑郁和精神障碍。另外,有些伤几乎是无缘无故的。2013年广东梅州,一名醉酒男子杀害了同村一名刚刚坐在路边的精神病妇女。该男子极其残忍,将受害者赶到荒山,焚烧、殴打、插入啤酒瓶、刺伤芦苇等手段。这是纯粹的杀戮,没有任何经济利益或其他纠纷。
是时候停止迫害和谋杀底层残疾妇女了。只有当生活中的低智力、残疾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社会参与、性、婚姻、家庭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发展,我们才能安慰死去的方。只有底层残疾妇女的生命和尊严得到充分保障,我们的社会才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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