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称,东夏大同在ofo主要运营商东夏大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夏大同)的裁决中被主张2.5亿元人民币,该裁决还显示东夏大同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
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件,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富士达)因销售合同纠纷,向ofo主要经营人东厦大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5亿元的目标。
天津高院前往房地产登记等相关部门查询,发现ofo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没有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没有外商投资,没有车辆。虽然开立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可执行。但如果天津富士达以后发现东厦大同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2018年12月4日,法院对东厦大同下达了“消费限制令”,限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戴巍实施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以销售自行车为主的大型有限责任公司,集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年生产和销量超过1000万辆。
1.《ofo被追索2.5亿 事件详情始末介绍!》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ofo被追索2.5亿 事件详情始末介绍!》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126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