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草案将审议 林郑月娥发声明与香港有关的草案将考虑林郑月娥发表的声明
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一事,刚刚在北京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式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特区政府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力合作,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以下是声明全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央人民政府直属的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要求,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日益严峻的国家安全形势,以及特区行政和立法机关难以在可见的时间内完成与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特区政府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
毫无疑问,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当局。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决定》完善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宪法和国家安全基本法的制度和机制;这项决定并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排除《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宪法责任和法律义务,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换言之,香港特别行政区仍有义务尽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立法。
特区政府注意到,该决定只针对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和进行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和海外势力干涉特区事务的活动。这正是过去一年来很多香港政界、商界和市民极度担心的情况。他们亦令大家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有更深入的认识,并要求特区政府积极回应。
自去年6月以来,“修法风波”涉及的暴力事件不断升级,发生多起爆炸、枪支事件,构成恐怖活动风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在此期间,鼓吹“香港独立”、“民主自决”的组织煽动示威者,特别是年轻人,公开侮辱和焚烧国旗,丑化国徽,攻击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机构,策划动员所谓“国际支持”,干涉香港事务,诋毁香港“一国两制”的做法,公开挑战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权威。另一方面,一些政党一再威胁要瘫痪特区政府。有人恳求外国干涉香港事务,甚至对香港实施制裁。这些行动严重触及“一国”原则的底线,破坏中央政府与特区的关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政府的权威和《基本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作出这项决定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我深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制定的全国性法律,旨在有效防止和遏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台独”分子和暴力分子。《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的制定,将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和终审权。
《决定》通过后,香港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相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长期繁荣稳定。
1、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和41位议员支持全国人大审议涉港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梁和41位立法会议员表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梁说,国家安全是全国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国家和香港的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全国人大根据最新情况和实际情况,行使宪法赋予的职能,制定相关法律制度,符合国家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作为立法会主席,他对此表示尊重、理解和支持。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41位议员廖长江、、叶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坚决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制定有关法律,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颁布实施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41位立法会议员表示,香港回归祖国已近23年,未能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履行自行立法的法律义务,令香港社会深受其害,并危及全国14亿人的安全和福祉。近日,在香港愈演愈烈的“香港独立”,将“台独”、“藏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独立”等分裂组织与敌人中的外来势力联系在一起,“占领”并摧毁了香港的立法机构,并对香港的中央政府机构进行了攻击。高呼“武装建国”、“广场宪政”,以及2019年6月以来的一系列黑色骚乱,意图以恐怖手段在香港宣扬“色彩”,
41位立法会议员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力和不可推卸的责任,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这一责任也必须在包括香港在内的国家领土的任何角落落实。在香港,保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已经中止空23年了。他们理解并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国人民的福祉,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促进“一国两制”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2.香港主流舆论评论全国人大涉港议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合法、必要、深远,包括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消息一出,香港主流舆论就指出,此举合法、合理、必要,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一国两制”的稳定和深远,有利于维护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对香港意义深远。
香港《文汇报》22日发表社论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从国家层面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完全合法、合理、必要、合法、紧急,能够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漏洞,依法惩处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有利于“一国两制”的稳定和长远发展,有利于保障香港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维护国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社论指出,维护国家安全、遏制分裂主义、打击恐怖主义是国际标准和共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制定了保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并对叛国、间谍、分裂国家、颠覆等罪行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制定和完善维护香港国家安全、堵塞国家安全漏洞的法律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其合法性毋庸置疑。
根据《大公报》的社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及颠覆国家政权等七项罪行。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香港回归近23年后,有23项本地法例被搁置。国家安全法例的缺失,为香港罪犯提供了一个与外来势力联手破坏“一国两制”的机会,对社会是有害的。对抗“港独”、“黑暴力”等政治病毒,国家安全立法是最好的疫苗,警方打击不法分子会有法可依,确保香港人拥有的各种自由和权利不受侵犯。
香港商报评论说,根据宪法和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是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直属中央人民政府。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有宪法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是理所当然的,这也是香港的根本利益。因此,为了确保“一国两制”能够更好、更准确地在香港实施,有必要支持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宪法和基本法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建立和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早日弥补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不足,化解风险。
《星岛日报》《东方日报》也评论说“修例风波”是外力支持推动的,非常明显。自去年6月以来,“修法风波”演变成一场黑色暴动,进一步暴露出香港是国家安全的一个突出短板和风险港。日益复杂的内外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香港的政治动荡。要尽快制定国家安全法制止,才能恢复社会稳定,否则只会陷入无尽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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