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穿着汉服,拿着一个发髻,带着汉服到思明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使用。昨天网上一则消息“一对情侣拍了一张汉服婚纱照,在厦门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工作人员说穿汉服不好”立刻引起网友广泛讨论,对此有不同看法。
昨天,记者联系了事发夫妇。对方换了证,申请了结婚证,但对这件事还是有疑惑和不解。
拍一张汉服照片登记结婚
工作人员说不能用
夫妇二人的丈夫陈先生说,昨天上午,他和妻子来到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做好了婚检,准备了材料,包括上周五在某汉服体验馆拍摄的四张汉服照片,想把这些照片作为结婚证照片。
但陈先生夫妇登记结婚时,他们的汉服照片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使用。据陈先生说,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结婚证上的照片不能和他们提供的汉服一起拍,最好提供结婚证照片。为了完成昨天的结婚登记,陈先生和他的妻子回到一个汉服体验馆拍了一张新照片。
昨天下午,陈先生和他妻子的正装结婚证照片被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采纳,他们也顺利拿到了结婚证。
“为什么汉服里的照片不能用?”陈先生领了结婚证后,还心存疑虑。同时,汉服体验馆工作人员也在微博上贴出了此事,引发了讨论。汉服体验馆的工作人员说,还有一些网友拍了汉服照片的结婚证照片。
不知道是不是近照
建议提供更合适的照片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上午受理陈先生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不是针对汉服的。”该工作人员表示,穿汉服的照片也可以作为结婚证的照片,但不应该穿筒顶等不合适的衣服。
从陈先生的汉服照中,其太太的服饰并非是抹胸服,为何不能使用?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陈先生妻子梳着古代的发髻,发髻结合服饰,让其认为这是一张艺术照,而非证件照。更重要的是,她无法从该照片中辨别这是陈先生夫妻俩的近期照片。而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第(七)款规定: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因此该工作人员建议他们提供更合适的照片用于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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