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客户曾经问过这样一个问题:目前市场上存在很多抄袭想法的现象。拿着原作者的作品,故意避免雷同,提前进行市场化操作。对于这种现象,如何预防和控制,如何用法律武器捍卫受害方的权利!
抄袭严重损害了创意人的权益,但在实践中确实很难保护和捍卫创意人的权利。这是因为法律上没有“抄袭”。版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比如穿越不同世界完成任务的新奇想法不受法律保护。只有逐字逐句的相似,把这个创意表达当成自己的,才构成抄袭侵权。
如京M .郭抄袭案(注:京M .郭《梦里花落多少》抄袭《圈内外》),法院根据写作组织的相似性认定抄袭。法院认为,作品的构思和语言风格不属于作品的“表现形式”,称《静物·国》侵犯了作品的原构思和语言风格,在法律上没有根据,不予支持。但是,郭敬明在《梦》的写作中,剽窃了圈内人物关系的描述,侵犯了的著作权。原创故事应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庄羽在《梦想》中列举的侵权的一般情节和量刑中,有57个情节相同或者近似,构成著作权侵权。
所以,有了创意,可能才是避免侵权的最好办法。
一个
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要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如果有必要向特定的人透露想法,最好与他们签订相关协议。内容应包括使用思路、收益分配、保密、违约责任等。,并注意保存陈述和交付观点的相关证据,以便侵权人在今后的纠纷中能够依法追究责任。
二
将这一理念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1.一些想法被转化为专利
关于商业方法和产品的创意可以通过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来保护,产品设计图等艺术作品可以通过设计专利来保护。
2.商标注册和版权注册
创意如果通过文字、图形等各种有形载体表达并注册,可以符合《著作权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中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出版,都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可见,我国实行的是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不履行任何手续,自动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产生虽然不以登记为基础,但正式登记相当于一种对外宣传功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明。
你准备好保护你的创造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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