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县将于2020年7月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现将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住房和租金
(a)住房
本次拟配公租房141套,其中江宇长滩美安社区83套,历城半岛52套(县农机局旧城改造项目,原火柴厂),待退待收回公租房6套。每套公租房都是水、电、气、光纤四通,内部装修简单。
(2)租金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规定,月租金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当按时缴纳房屋租金以及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二、应用对象
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对象是:
(1)低收入家庭和极端贫困家庭;
(二)定期享受国家养老补贴;
(3)丧失劳动力的重度残疾(一、二级,下同)家庭;
(四)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的。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当是申请人,每个家庭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是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以自己为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籍:户籍在合江县一年以上。
2.收入:①夫妻双方均为60周岁且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以及重度伤残、劳动力损失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3094元;②重度残疾单户居民月收入应低于3594元;③其他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即月人均收入应低于2594元)。
3.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县城内无私有住房(含人均住房面积15m2以下)和经营场所,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1.2年内通过出售、赠与、离婚、财产分析等方式转移财产(截至申请日)。
2.2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年限(自申请之日起)。
3.租住国有公房。
4 .正在享受实物配租的其他经济适用住房。
5.有营业场所、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
6.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四.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或家庭)申请;
2.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以及工作单位提供的收入承诺等相关材料;
5.租赁合同(协议);
6.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涉及年数计算到2020年7月20日。所有材料应经核实为原件,并提供一份由申请人签字的A4纸复印件。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审查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迟交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社区。
(2)审计
社区受理申请后,社区、镇(街道)、县级部门分别对申请人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即“三审三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认家庭保障资格申请,由县住房保障中心正式纳入实物公租房轮候名单。轮候对象将在县住建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合江公共信息网公示。审核不合格或经核实有公众异议的家庭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第六,彩票分配用于出租
(1)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地点以2020年合江县《摇号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通知书》为准。逾期未到达配租会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2)摇号租金分配
本次公租房实物分配,通过电脑抽签的方式对在分配会上获得实物分配的申请人进行登记,并公布分配结果。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出具《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确认通知书》。
七、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凭《通知书》在15日内与公共租赁住房委托经营单位合江县金玉公司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领取房门钥匙,移交室内设施签字确认正式入住。逾期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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