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本文的详细内容,请参考2017年6月1日出版的《2017世博会》第6期
这一期因受欢迎而聚焦经典
一年一度的央视春晚总是不乏时事性。比如2015年2月19日的马年春晚,在很多人眼里被打上了“歧视女性”的烙印,因为里面充斥着“剩女”、“女汉子”、“胖子”、“女领导”的段子,让人久久不能释怀。
《华盛顿邮报》网站在当年2月25日报道,至少有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是,中国新女权运动中的抗议得到了回应。据说,春节联欢晚会期间在互联网上发起的抗议歧视妇女的请愿活动收集了1300个签名,并得到了中国官方媒体《中国日报》和社交媒体用户的支持。
两年后回顾这件事,其影响不仅体现在人们不断把对女性的态度作为衡量春晚的指标之一,也深刻反映出整个国家对“政治正确”高度敏感,这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很容易发生的。
俗话说,古有今强。女性主义话语最后一次在中国强势落地,要追溯到清末民初,尤其是五四时期。
现代小说巨擘鲁迅先生曾说:“在中国,小说不是文学,写小说的人永远不能称之为作家”(“我该如何开始写小说?”).这清楚地揭示了官员野史在古代社会的低下地位。但清末民初,经历过日本、欧美风雨的梁启超等人,为了追求“新民”的目标,开始有意识地抬高通俗小说的地位,主张“小说革命”,改变人们的思想和情操。
这个衣钵到了五四,被胡适等人继承和传播。古代小说研究不仅是现代学术演变的一个环节,也是对整个社会思想演变的一种症候式反应。从这个角度来看,清代中期张辉小说《镜花缘》的女性/女性主义解读,萌芽于晚清,酝酿于胡适1923年的《镜花缘概论》一文,成为我们理解和评论古代经典神化过程的一个很好的案例。
李汝珍(约1763-1830)生于清代乾隆、嘉庆、道光三个时期。他出生在直隶大兴(今北京),20岁定居海州(今江苏连云港)。《镜中花》是李汝珍35岁写的一部作品,53岁结束。
当今学术界普遍使用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被认为是清代学术风气的产物,属于“才子小说”的代表作。作者本人持有音韵学家称号。故在李《序》中介绍:“大兴的李子、绿松石虽少但各有不同,读书不屑于残篇、章句之学。以其闲时杂流,如人伦、星卜、魏翔、朱莉等,难免对其感兴趣,而在音韵学研究中,更有可能寻源求隐,引神而悟。”这些人眼中的“杂学”都进入了虚构人物的世界。李的朋友许在《镜花缘》中对《镜花缘》作了这样的评价:“枕着历史,孩子显出中国的收藏;它贯穿九条溪流,涉及数百部戏剧;聪明又神奇。也就是说,喝着程响千里之酒,有了这个汇编,你就能赶走睡魔。虽然宝笑得比河水还清楚,但还是要读一读。综上,语言接近搞笑,意大利大师劝善,天津抓住有钱人,知识爆棚。”直到宣彤二年(1910年)华秦山写《续镜花缘》时,他还在第一次的开头就向以前的人致敬——《镜花缘》是李俊松时在国朝写的一百遍,引语很多。感觉荒凉、奇妙、奇妙。”
值得一提的是,全书设定了百花仙子降世、化身百才女宴赛文、参加唐朝武则天下科举考试的故事框架。因此,对女性气质、才华、禀赋、事业与未来、家庭与婚姻的描写成为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镜花缘》对女性问题的呈现和探讨,一直受到清代读者的关注。比如《负轩呢喃》就有这样一段评论:“镜花缘是部里最近的作品,写的是看重《红楼》《水浒传》,无能。不过很幽默很幽默,观察世界很独特,好像赢过其他书。都说女人学女人的科目,这就隐含了男女权利平等的意思。”《晚清文学丛潮小说戏曲研究卷》卷四载《小说丛花》,作者中的丁仪还说《镜花缘》:“描写当时的才女,字字跃然纸上,让后世女子闻鸡起舞,鼓吹女权,不遗余力。”
1923年2月至5月,胡适撰写了《镜花缘概论》(收录于《胡村》,1924年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关于《镜花缘》是一本关于妇女问题的书的论点逐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开始被许多人接受。胡适认为:
李汝珍看到的是被忽略了几千年的女性问题。他是中国第一个提出这个女性问题的人,他的《镜花缘》是一部探讨女性问题的小说。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男女应该得到平等的待遇、平等的教育和平等的选举制度。
胡适说得很清楚:“这就是《镜花缘》一书的目的。”在1924年发表的另一篇英文论文《中国妇女权利宣言》中,胡适认为《镜花缘》不仅批判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而且倡导妇女受教育的权利。他接着提出《镜花缘》是“中国的女权宣言”。
在胡适之后近百年的学术史上,他从女性主义角度对《镜花缘》的分析和评价起到了类似的示范作用,主导了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观点。林语堂在1935年发表的《中国古代女性主义思潮》一文中,称《镜花缘》为中国第一部女性主义小说。
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陈东的原著《中国妇女生活史》。作者将李汝珍的观点归纳为七个层面:反对打扮、穿耳、缠足、算命结婚、纳妾、承认男女智慧平等、主张妇女参政。后来,台湾省包家林的文章《李汝珍的男女平等思想》继承和深化了胡适的观点,作了部分修改。这篇文章最初发表在《食货月刊再版》第1卷第12期(后刊于台北稻香出版社1979年版包家林主编的《中国妇女史汇编》)中,认为“李汝珍在《镜花缘》中看到的女权思想大致可以概括为六个结尾。他反对双重道德,反对缠足,反对画衣,反对算命结婚,反对女子教育,反对妇女参政。在讨论第一点时,鲍什宣称他不同意胡适的论点。”事实上,李汝珍并不反对贞节观念,而是赞扬了女性的守望和拯救生命的行动。他最讨厌的是男人的纳妾,就是觉得男人和女人应该有同样严格的道德标准”。
后来,张瑞卿直接把《镜花缘》当作“先锋”小说。在《为妇女解放而先锋的小说——《镜花缘》(明清小说研究,1999年第2期)中,她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即《镜花缘》的主题是多向的,女性问题不是《镜花缘》探讨的唯一问题,但在小说中,《镜花缘》是一部关于女性问题的论述,李汝珍从时代的制高点论述了女性问题。他小说中的民主倾向和批判封建礼教的精神确实达到了他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平,虽然还不够彻底,还有点动摇。
对《镜花缘》女性主义解读的最大挑战来自以夏志清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夏志清在《学者型小说家与中国文化:清华园研究》一书中指出,《镜花缘》并没有挑战中国传统的女性观。相反,小说中的女主角。《镜花缘》歌颂了一种符合传统道德的女性美德和智慧。李汝珍作为学者型作家,“非儒即道,或亦儒亦道。因此,他不能像鲁迅在短篇小说中那样挑战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在看来,《镜花缘》中的三位女主人公——汤贵晨、石、孟子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化身和守护者”。夏志清总结道:“这部小说的主要寓意是弘扬中国式的女性形象及其美、德、智。"
还有美国汉学家弗雷德里克·p·布兰道尔与之合拍。他认为《镜花缘》更符合儒家价值观。在《袁庆华笔下的女性:向忏悔观念的解放》(亚洲研究杂志,1977年8月)一文中,白保罗完全不同意“镜中之花”是女权宣言的观点。他详细分析了《镜花缘》中的才女描写与班超《女诫》的对应关系,认为《镜花缘》中的才女是由早期儒家所描写的理想女性形象而生的。
应该说,夏志清作家的作品只是为了“写给朋友以解愁解闷,炫耀自己的文学作品,以同样的气质娱乐自己的学士学位”,更符合古典小说创作和接受的常规生态,有效规避了极端文化价值判断的风险。他积极批判胡适对《镜花缘》的赞美,但同时又不同于那些批判作家思想缺乏先进性的人,而是主张作家的道德观、女性观、文化理想仍属于传统社会的辐射范围。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海外汉学的观点得到了国内一些学者的认可。回首世纪之交,王龙林的《20世纪镜花缘研究述评》对胡适的观点提出了商榷意见。王文认为“女性问题”的确是《镜花缘》的一个重要方面。胡适对此十分重视,并大力提倡,这是出于他对新文化的热衷。在某种程度上,他确实接触到了李汝珍的创作是一本书的事实。《镜花缘》的主题只有女性问题,而忽略了该书的其他思想倾向。所谓的男女平等权也有“砍掉”李汝珍“脚”以“适合”西方人的嫌疑(《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P62)。
接下来,学术界开始对胡适在《镜花缘》中对女性问题的描写“神化”的学术观点有了明确的声音。四川宜宾大学汪泓泽,“神化的本质是“误读”——对《镜花缘》(宜宾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中女性概念的再认识,发布了这样一个信号。作者认为《镜花缘》中的女性观并没有表现出先进的意识,而是掺杂了许多传统意识和封建残余思想,导致了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矛盾。他进一步指出,对《镜花缘》的过度评价本身是由于一种误解,文本中的女性概念在学者们的掌声中被带上了一种人为的光环,书的思想意义被“神化”了。
汪泓泽对《镜花缘》中女性观的描写进行了恰当的评价:小说家在当时思想的影响下对女性地位做出了一些思考和理解,但由于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叙事不一致、难以深入是必然的。这只能说明小说家开始关注和思考女性问题,仅此而已。
这里顺带提一下《镜花缘》和它的前身《红楼梦》的关系。伊苏主编的《红楼梦录》把《镜花缘》列为《红楼梦》的摹本。其实曹雪芹写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作闺阁赵传”,而李汝珍第四十八回的小说《看墨玉仙机观戳碑文》,在唐小山看到哭泣的红亭的碑文后,有一段对哭泣的红亭大师的概括,其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那些探究历史、悼念芳冠的人,最先掩盖了他们的主人对野史拙劣探索的信心,品味他们所看到的,珍惜遗忘,悼念方群。因为钢笔的野心...那些以花结香和碧全真的人将会沦落到方群,他们将会灭绝几天。今天饭是神仙,但如果花再香呢?百人之列,会不会琼林舒淇是颛顼的绝配,忠信总比不婚好?
然而,通过对作品实际描述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出两位小说家在才女意识上存在显著差异。颜的文章《镜花缘与红楼梦的人才意识比较》(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6月,第1卷,第2期)指出,两者在提升女性人才方面观点不同。也就是说,李汝珍所提倡的女性天赋,仍然从属于女性美德。因此,《镜花缘》引用班昭的《女诫》作为指南,阐明其主要目的。虽然他的思想,尤其是女性观是进步的,但仍然受到传统伦理的制约。所以他没有给很多才女提供一个空独立追求爱情和婚姻的空间,没有深挖才女内心的真实感受。他只让他们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道路结婚,走“三纲五常”。曹雪芹认可的女性才华超越了传统女性道德的束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自由和丰富。
中国人常说,百年之后,学术思想的兴衰可以讨论。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胡适谈到尼采的“重新评价一切价值”,即“新思潮的精神是一种判断的态度”(《新思潮的意义》)。同时,旗手陈独秀在《偶像毁灭》一文中称:“宗教的、政治的、道德的、虚荣的、传世的、欺骗不合理信仰的,都是偶像,都应该被毁灭!”(原载1918年8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2期)这可以从另一个世纪之交得到呼应。王菲的歌不都是这样唱的吗?“一个偶像也不过如此。上瘾的偶像,一个个消失”(《开茶》)。
如果把古代经典的神化与古代读者的大量阅读反应相比较,不难发现“老而薄”的思维惯性在起作用。俗人罗孚在嘉庆九年(1804年)编年史《海市蜃楼》中写道:“天下小说家多,谈仙者可笑,谈鬼神者无知,谈兵者移国风,谈情者污闺,言出必入圈套。枝干非凡,更感兴趣的是刺人;转笔难,在仙佛里三心二意。”这种批判性的阅读态度值得后人学习。事实上,即使是古代小说中的经典作品,在清初的刘廷义看来,仍然存在着“人善读书,不善读书”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善于读《水浒传》的人,天生就有一颗叛逆的心。那些不善于读《三国》的人,都有作弊之心。如果你不善于读《西游》,你会有一颗奇怪而虚假的心”(载元杂志)。
在谈到古代经典祛魅的启示时,作者认为对于一般鉴赏批评的文学接受者来说,应该尽可能将作者的叙事意图与文本的客观意义区分开来。虽然阿清谭仙有“作者之心不可免,读者之心何以不可免”的真知灼见,但众所周知,知人论世,言其所言,是研究著作和文献的一种广阔途径。对于专业学者来说,学术观点不能保守,更不能以极其夸张的口号来鼓吹,一味追求哗众取宠、哗众取宠的人,只能落得欺骗世界的历史地位。
其实,我们也可以从打开世界之眼的明清小说批评中学习到正确的阅读心态。作者希望与当代读者分享其中两个:
“野史上充斥着‘羞花闭月’和‘莺啼’真是可笑,但真正的美有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比如太胖了,飞燕瘦了,还有习字病,如果套用到另一个上面,就不美了。今天看到湘云上加了‘咬舌’二字。什么是大手眼,敢用这个词?”
——《红砚重评》,第二十回批语
“衡山的迂腐,邵青的狂妄,都是有瑕疵的如玉。美玉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无暇,但有瑕疵,把它看做真玉。”
——1803年(清嘉庆八年)出版《儒林外史》第三十三期
就像“一个人不能没有瘾”一样,文学作品是“有瑕疵的真玉”。与其吹毛求疵,不如努力提高自己的视野、素质和欣赏“美的卑微之处”的能力。方就是这样,在时代潮流的淘洗下,不负众望,不负众望,不负众望,不负众望。
(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文学博士,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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