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Modern的理赔题目(002656)
索赔背景:
2020年4月1日,ST Modern (002656)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测字200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理由是该公司涉嫌在信息披露方面违反法律法规。
暂定索赔条件:
投资者在2020年3月31日收盘前买入ST Modern (002656)股票,然后卖出该股票而遭受损失,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股票而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王虎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作出虚假陈述,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最终以虚假陈述为由对上市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索赔登记:
王虎律师的证券诉讼项目现已向投资者索赔和维权登记开放。从即日起,符合上述理赔条件的股票、证券投资者,可在Gudun.com“理赔及维权登记”栏目(网址:www.lawyerwh.com)填写相关股票损失,参与股票理赔维权征集,维护其合法权益(网址:www.lawyerwh.com)。或者直接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申请理赔。投资者相关信息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后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股票交易报表,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声明必须包括以下信息:股东姓名、身份证号、交易时间、交易股票代码或名称、交易号、交易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应当在每一页上盖章或者盖章。
2.证券账户开户信息查询单,包括沪深股票账号、基金账号和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一般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公证书经律师审核后办理,暂只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王虎律师建议,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的责任方应赔偿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在法院审判中,由于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的理解不同,所以诉讼请求的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决为准。律师将不遗余力地维护投资者在诉讼中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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