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检察日报》刊发《垃圾桶里“翻出”贪腐大案》一文,文章介绍了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黄建湘2009年被抽调到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某受贿案专案组,负责突审该案“一号人物”程某。黄建湘通过与程某“斗法”,最终使得他交代了受贿1900余万元的事实。

说到这里,有的小伙伴可能会有印象,这个程某就是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当年,他的落马在湖南政界可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程海波(资料图)

程海波在2009年7月落马。《检察日报》披露的便是程海波对抗审查的细节。面对一问案子就闭口不谈的程海波,黄建湘采取了闲谈方式。在这期间,黄建湘注意到,当聊到某家公司时,程又开始顾左右而言他。

在追问这家公司是干什么的时候,程支支吾吾地说:“好像是生产一种专门用在机械芯片上的高科技陶瓷,叫什么来着……”

黄建湘脱口而出:“这你都不知道,那叫压电陶瓷。”

据黄建湘自己透露,专案组并没有调查这条线,但他的快速反应让程以为自己收受该公司贿赂的事已经被掌握,人一下颓了,主动交代了。

其实,这家生产“压电陶瓷”的公司其实只是程海波受贿1900余万的一小部分,湖南省纪委对程的通报中提到,程收受李加祥等19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961万多元。

湖南省纪委负责人还曾证实,程海波的的老婆、弟弟、儿子长期打着他的招牌在外面从事经营活动。最终,程海波与其弟程海良、其子程高一同走上了法庭。

程海波在谈到“党政干部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时引用过一句俗语“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头脑里‘扎紧’一道防腐拒变的‘篱笆’”。现在看来,程海波的篱笆早已腐烂,否则怎么会连“压电陶瓷”都“扛不住”。

程海波受审(资料图)

程海波,1952年12月生,湖南岳阳人,大学学历,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开始参加工作。

1983年8月-1986年2月,任岳阳地区行署副专员。

1986年8月-1989年12月,任湘阴县委副书记,期间1986年12月任湘阴县长。

1989年12月-1993年1月,任临湘县委书记(保留副专员待遇),期间1990年3月-1991年2月兼任代县长。

1993年1月-1995年9月,任岳阳市政府副市长。

1995年9月-1998年2月,任岳阳市委副书记。

1998年2月-1999年2月,任常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1999年2月-2001年3月,任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3月-2006年3月,任常德市委书记。

2006年4月-2009年,任湖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1年12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程海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程海波利用担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业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程海良、程高收受李加祥等19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961万多元,其中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12万多元,与程海良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96万多元;与程高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52万元。2015年8月,死缓减为无期。

来源:长安街知事 撰文|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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