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婴男子韩磊曾在庭审时求死刑坠入婴儿体内的雷寒曾在审判中要求死刑
晨报讯昨日,市一中院宣布,备受关注的大兴儿童摔跤案将于9月25日上午10时在一中院公开宣判。宣判日期为7月23日起两个月。在此之前,法院于9月16日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雷寒请求法官判他死刑。
控方称,于2013年7月23日20时许,在大兴区九宫镇站店路西侧公交站科技路站附近,乘坐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轿车,因停车问题与李发生纠纷。打了李,然后从婴儿车中把李的两岁女儿孙某某抱起来,把她的头举到地上。孙死于重型颅脑损伤。然而,李明知有上述行为,仍驱使逃离现场。雷寒和李明都被判处无期徒刑。2012年10月,雷寒出狱,犯罪时李明仍在假释中。
庭审中,雷寒表示,事发时,他并不知道那是一辆婴儿车,而是“以为是一辆小购物车”,直到人群中有人喊“孩子”,他才知道事情严重。在审判过程中,雷寒反复表达了他的悔意,并要求法官判处他自己死刑:“孩子确实是因为我而死的。我很乐意接受死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救赎自己。我想只有一次死亡可以减轻我的痛苦。”
检方称,雷寒的行为鲁莽且针对年幼儿童,犯罪性质恶劣。公开暴力后,他公开离开了。此外,他在出狱后不久再次暴力攻击,造成巨大的人身伤害。因此,有人建议判处雷寒死刑。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李明,具有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量刑情节,故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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