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18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十大典型案例。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2018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4.97万次,实际扣押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4.72万批,同比增长146.03%,涉案货物2480.02万件。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金海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和非法活动,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动力,也是创造一流商业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国家海关坚持“打防并举”、“大促进并重”的方针,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根据公布的保护状况,国家海关通过邮政渠道查获的侵权商品数量大幅增加,扣留侵权嫌疑商品4.55万批,同比增长156.33%。交付渠道侵权商品多,单次侵权商品少的特点明显。金海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近几年跨境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增长,面对大量进出口包裹,海关不断加强监管,查获的侵权包裹数量也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威慑力日益增强,侵权和违法企业为了逃避打击,纷纷试图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来降低侵权风险和所谓的“损失”。
记者获悉,国家海关查获的侵权嫌疑货物还表现出许多其他特征。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主要的,被扣押的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商品超过2398.19万件,占被扣押的涉嫌侵权商品总数的96.70%。在执法模式上,海关仍按职权主动查扣货物,按职权采取保护措施1692批次,占货运通道扣留批次总数的96.96%。侵权商品的调查发现仍集中在出口环节,出口环节共扣留侵权嫌疑商品2439.13万件,占全部扣留商品的99.48%。东部沿海地区海关仍然是海关执法的主战场,宁波、杭州等十大海关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2362.9万件,占扣留货物总数的95.27%。轻工业产品和电子产品被扣押的数量大幅增加。
据了解,国际贸易中的侵权行为是一个国际问题,打击侵权行为是各国政府、相关国际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的共同责任。中国海关一贯主张加强各国各地区海关之间的合作,先后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建立了合作机制,签署了190多份合作文件,形成了有序、重点、务实、互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格局。其中,2018年,中国海关与俄罗斯海关联合发起了为期4个月的“世界杯足球赛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侵犯国际足球联合会及赞助企业相关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约68.3万件。
金海表示,海关总署将从两个方面继续加强国际合作:一是认真落实签署的知识产权执法备忘录,进一步加强信息情报共享和统计数据交流,增强打击侵权的有效性,加强经验交流和人员交流,提升双方海关人员的执法能力,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共同开展合作。其次,继续扩大跨国海关的联合执法行动。目前,中俄海关已形成联合执法行动机制。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推进中美海关的联合执法行动,并提出与欧盟海关、日本海关、韩国海关的联合执法行动。
据悉,今年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2018年,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不仅促进了国际合作,而且受益于国家海关采取的各种有效措施。
细分方面,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不断完善,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职能由政策法规部调整为综合业务部。各直属海关和直属海关也做了相应的业务调整。国家海关建立了更加高效顺畅的“中心-现场”运行架构的侵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了重大案件和重大侵权风险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以及案件联动调查和发布机制。海关总署通过集中授课,全面提升了全国海关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能力,构建了全国海关反侵权网络。
此外,中国海关继续优化跨境贸易经营环境,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出口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行动”),立案查处385批涉嫌侵犯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查获涉嫌侵权商品309万件。海关总署组织知识产权执法难点问题研讨会,推动全国海关执法统一规范,加快“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升级改造,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件无纸化办理,完善高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全年海关总署共批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新案件11488件,同比增长24.9%,减免备案费920万元,促进和引导企业为具有出口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建立维权联盟,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在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红利的同时,海关总署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国家海关在“4月26日知识产权宣传周”、“8月8日海关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各关积极探索微信、微直播等新媒体,形成“矩阵效应”,扩大宣传效果。
会上公布了2018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十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各地海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国家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据了解,2019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世纪目标的关键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海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2018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
青岛、天津、北京、昆明和大连海关“龙腾”行动查处了一系列侵权案件
案例情况
继2017年首次开展代号为“龙腾”的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后,海关总署于2018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继续部署开展“龙腾”行动。行动中,共立案查处涉嫌侵犯自主知识产权商品385批,扣押涉嫌侵权商品309万件,涉案金额6114万元。通过行动,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追回1.6亿元,部分企业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权利人的收购意识大幅提升。
青岛海关
针对本地机动车零配件出口侵权事件频发的现状,青岛海关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出口的机动车零配件为重点监控对象,查获山东临沂某公司出口的侵犯“中小企业”商标专用权的安全锤3.84万把。
天津海关
天津海关先后查获连杆轴承、活塞、喷油泵等侵犯“泰海”、“TH Graphics”商标专用权的机动车配件13.1万件,有效保护了国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海关
北京海关根据专利侵权案件隐蔽性和专业性强的特点,查获侵犯重庆博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的原料2500公斤,通过病人管理申报出口印度。
昆明海关
昆明海关主动为关区内具有优势知识产权的出口企业服务,查获出口越南的磷酸二铵化肥产品53.9万公斤,侵犯“云天化”商标专用权。
大连海关
大连海关对该地区传统优势产业轴承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和判断,对申报出口部分东南亚国家和台湾地区的轴承进行风险控制,查获侵犯“ZWZ”商标专用权的轴承654套。
案例2
天津、南京、黄埔、福州、拉萨海关执行中俄海关
2018年世界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
案例情况
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中俄海关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2018年世界杯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在行动中,国家海关共查获165起与国际足联和赞助企业进出口俄罗斯有关的商标侵权案件,以及68.3万多种商品。
天津海关
2018年4月,天津海关在出口货运通道查获5.8万个橡胶足球,侵犯世界杯赞助商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版权,是全国海关在“中俄海关联合执法行动”期间查获的最大一起足球侵权货物案件。
南京海关
南京海关对欧美等出境国进行重点监控,将商品调查范围从日用品扩大到商业商品和礼品,从发往欧美的86个出境包裹中,先后查获涉嫌侵犯国际足联版权的89个“大力神杯”。
黄埔海关
黄埔海关加强了对世界杯主题商品的针对性管控和检查,先后查获6批侵犯国际足联和俄罗斯世界杯赞助商商标专用权的球衣、运动裤、运动鞋、足球等商品,共计1.4万件。
福州海关区
福州海关重点出口非洲侵权率较高的拖鞋及配件等足球周边产品及衍生产品,查获侵犯世界杯“俄罗斯2018”和“国际足联世界杯”商标及2018年俄罗斯国际足联世界杯官方会徽的塑料拖鞋带3.42万条。
拉萨海关
吉隆海关所属拉萨海关查获侵犯俄罗斯世界杯赞助商阿迪达斯有限公司“阿迪达斯与图形”商标专用权的袜子480双。虽然案件价值不大,但充分体现了海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决心。
案例3
广州、江门、拱北、海口海关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下合作查获一系列侵权货物案件
案例情况
2018年,在国家通关一体化模式下,国家海关加强跨境监管、执法联动和信息交流,形成强大的反侵权合力,防止侵权假冒商品在口岸漂移。
广州海关和江门海关
广州海关和江门海关开展跨关区执法合作,共同研究权利人提供的情报信息,同时发布预定管制指令。广州海关隶属南沙海关,江门海关隶属外海海关和高沙海关,在7个集装箱中共查获侵犯“SUNWATT and Graphics(指定颜色)”商标专用权的电池423.4万块。此外,还进行了追踪检查,并在有关方的车间查获了另一批拟申报出口的电池,共计4个集装箱。权利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关良积极协助地方法院和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获取证据材料,查封、扣押诉讼涉案物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拱北海关
根据情报线索,拱北海关获悉,珠海某公司拟向广州海关下属花都海关申报一批侵权嫌疑货物,并从拱北海关下属横琴海关口岸出口至澳门(地区)。拱北海关及时发布管制指令,成功查获该公司出口的侵犯“华为”、“宇舶”、“卡地亚”、“香奈儿”等22个商标专有权的手表、手机电池等商品1.9万件。
海口海关
海口海关和深圳海关加强了跨境管制合作。根据深圳海关监管指令,海口海关在空运输通道查获侵犯“Supreme”版权、“LV”、“香奈儿”、“PUMA”、“Buberry”、“花花公子”等商标专用权的服装、鞋靴等一批出口货物1052件。
案例4
南京、长沙、南宁、青岛、石家庄、乌鲁木齐海关
查获一系列向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出口侵权商品的案件
案例情况
自2011年3月首列中欧列车成功运营以来,截至2018年底,海关监管运营列车10752辆,其中2018年中欧监管列车数量比上年增长60%。为确保中欧列车规范健康发展,中国海关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服务和监管,有效拦截侵权货物跨境流通。
南京海关
南京海关在检查宜春某公司铁路出口乌兹别克斯坦的鞋面时,发现17980双鞋面侵犯了“ecco”商标的专有权,17600双鞋面侵犯了“BOSS”商标的专有权。被拘留后,海关立案调查,确认上述鞋面侵犯了ECCO SKO A/S公司和德国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长沙海关
根据车主的申请,长沙海关扣留了一批浙江企业通过中欧列车出口到白俄罗斯的297辆电动平衡车,该车未标明品牌和型号,涉嫌侵犯耐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设计专利权..
南宁海关
南宁海关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与越南朗森海关建立定期互访机制,并根据越南通报的侵权线索进行风险分析。先后查获侵犯“松下”商标专用权的吹风机3185台、侵犯“本田”商标专用权的摩托车车轮340台、侵犯“耐克”(NIKE)和“阿迪达斯”(ADIDAS)商标专用权的背包、运动鞋等侵权商品。
青岛海关
青岛海关将历年查获的案件与重点路线、商品、货源进行比对,优先控制高风险企业出口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轴承商品,查获侵犯“NTN”商标专用权的轴承1.2万只。
石家庄海关
石家庄海关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出口地区,全面加强对涉嫌侵权商品的查处,查获904辆侵犯保定某贸易公司出口伊朗“VIVA”商标专用权的自行车。
乌鲁木齐海关
乌鲁木齐海关查获8499套轴承,侵犯了一家公司出口到哈萨克斯坦的“FAG”商标专用权。侵权商品的申报价格与真实价格基本一致,外包装整洁清晰,有一定的隐蔽性。海关难以进行风险判断和实际检查。
案例5
黄埔海关和拱北海关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专项行动中查获一系列侵权商品
案例情况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给海关安全防控和风险管理带来了挑战。
黄埔海关
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全年查获跨境电商渠道侵权案件28起,截获侵权嫌疑包裹916批,侵权嫌疑货物30.6万件。此类侵权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包装盒上附有虚假的POS单、购物小票、保修证明等材料,交易方式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涉及手表、服装、箱包、鞋帽、烟酒等。其中,2018年9月29日,海关对东莞某进出口贸易公司出口到香港(地区)的跨境电商产品进行检查时,在车辆中间正常申报的产品中发现615部带有“苹果”、“sumsang”、“华为”等商标的手机,涉嫌侵犯苹果、三星、华为商标专有权。黄埔海关将此案移交给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刑事调查。
拱北海关
拱北海关通过划分跨境电商进出口渠道、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逃避海关监管,更加隐蔽,更容易发生。在跨境电商国际邮包查验过程中,坚持“同屏比对+人工查验”。共采取59批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查获侵权案件29起,涉及“LV”、“古驰”、“阿迪达斯”、“耐克”
案例6
上海海关在世博会期间查处了一系列侵犯参展商知识产权的案件
案例情况
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成功举办,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大型全国性展览。世博会的成功表明,中国政府决心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积极向世界开放市场。作为2010年世博会的主办海关,上海海关量身定制了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制,包括“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快速维权、咨询服务”,为2010年世博会提供全面优质的监管服务,组织专项行动查处一系列侵犯参展商知识产权的案件。
2018年11月2日,2018世博会开幕前三天,广州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空气幕机。数据分析发现,货物为电器产品,出口目的地符合侵权风险高的特点。经检查,发现有501台空气幕机标有“国家”字样,货物本身及其外包装上印有“国家”字样,与申报的品牌信息不符,货物摆放顺序凌乱,与正品明显不同。该商品被权利人确认侵犯商标专用权。
以上案例只是上海海关在保护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方面卓有成效的一个缩影。在专项行动中,上海海关查处了37起侵犯展商知识产权的案件,其中18起为海上案件,19起为快递案件。查获的货物种类包括滤清器等汽车零部件、涡轮增压器等机械设备、耳机等电子产品、榨汁机等家用电器、儿童电动车等玩具、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运动鞋等日用品,共计30多万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起。
案例7
深圳海关查获出口商品侵犯“空心对管键盘”专利权案
案例情况
在“龙腾”行动(2018年)中,深圳海关积极响应大量高科技知识产权企业的专利保护诉求,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拥有的专利进行分析研究。探索“深圳专利权海关保护模式”,启动预调查,对部分专利权稳定性好、侵权事实基本成立的专利进行侵权风险分析,下达控制令,开展主动保护。
2018年9月29日,深圳海关隶属蛇口海关,根据管制指令,对某企业服务(东莞)有限公司申报出口韩国的一批机械键盘进行检查。与权利人代表现场检查相比,东莞某电子公司生产的6027机械键盘(K660型,有线)涉嫌侵犯深圳京泰电子有限公司“空心对管键盘”专利权;同时还发现了1003个类似的机械键盘(CK801,wired)和1000个类似的机械键盘(CK 801-ⅱ,wired),也涉嫌侵犯专利权。涉案货物价值从94.6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29.56万元人民币。
海关立案调查后,收发货人承认侵犯权利人专利权,寻求和解。10月18日,权利人向蛇口海关提交了撤销保护申请,并提交了权利人与收发货人的和解协议。双方签署了相关专利的许可协议,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案例8
厦门海关建立风险模型查获一系列出口侵权鞋类产品案件
案例情况
2018年3月23日,厦门海关接到权利人举报,称一个装有侵权货物的集装箱即将出口。海关行动迅速,实时跟踪物流信息,发现集装箱号对应的出口货物是北方某外贸综合服务公司申报出口的。厦门海关在对该客票申报单进行风险分析的过程中,通过对舱单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天眼查”、“传讯”等内外大数据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与疑似货物同航次的三份提单货物。他们和这个柜子里的货物是同一个海外收货人。厦门海关立即锁定上述四个高风险侵权集装箱,并启动紧急控制检查程序。经检查,发现上述四个集装箱均装有涉嫌侵权的拖鞋,涉及“NIKE”、“adidas”、“havaianas”等十多个品牌,共计15.6万双,均为权利人确认的侵权产品。
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厦门海关对上述一系列案件的举报方式、路线特点、物流趋势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对风险因素进行了归纳提炼,设定了参数,构建了“高风险企业侵权特征模型”。几天后,厦门海关利用这一模式查获宁化县某公司从6个集装箱出口的侵权运动鞋。在这两个系列案件中,查获涉嫌侵权的鞋类产品约20万双,是厦门海关查获的历史上最多的鞋类侵权案件。
案例9
杭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LV”商标围巾案
案例情况
2018年3月,权利人向杭州海关举报,假冒“LV”牌围巾出现在东南亚、中亚等国家,很可能是从义乌出口的。海关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相关商品侵权动态。3月16日,线索显示,一批“LV”围巾刚刚抵达义乌寄售部。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海关在第一时间就商定了处置方案,通过精确控制成功抓获了货物。经检查,发现出口柬埔寨的9000条围巾侵犯了“LV”商标专用权。
案件查获后,海关迅速组织对围巾的报关经纪人和货代公司进行突击调查,并立即掌握了社交软件原始收据记录等重要证据。最终海关结合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社会交换,最终锁定了在柬埔寨长期从事围巾业务的买家黄,以及义乌市场的假围巾销售店。
杭州海关因涉案金额较大,依法将案件移送义乌市公安局。随后,海关和公安联合成立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借助大数据等技术调查手段,深挖假货店的上下游生产者、批发商和销售者,成功挖掘出了厂家和下游之间的销售链条。本案共6人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被追究刑事责任,完全切断了铁路、海上制售假货的两条跨国违法犯罪活动链条。
案例10
宁波海关查获侵犯商标“高露洁”专用权案
案例情况
2018年11月30日,高露洁棕榄公司向宁波海关举报,在肯尼亚发现一批标有“滴酒不沾双行动”的牙刷,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高露洁棕榄公司就牙刷侵权指控向相关国家海关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但没有得到积极回应。
宁波海关积极回应高露洁棕榄公司的关注,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引导企业及时向海关总署申报合法知识产权,以获得海关的积极保护。权利人立即向海关总署备案商标“高露洁双动”,并密切关注这批牙刷的动向,与宁波海关保持联系。期间,海关总署完成了相关权利的审查和备案,为直属海关启动主动保护程序奠定了坚实基础。宁波海关立即行动,及时与风险管理、通关、检验、物流等部门沟通,实时控制侵权货物的新情况、新趋势。
2018年12月8日,宁波海关查获一家公司申报从肯尼亚进口的384箱461,760支标有“Teeclean Double Action”字样的牙刷,涉嫌侵犯高露洁棕榄公司“高露洁Double Action”商标的专有权。
本期编辑:勒温
1.《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海关总署 | 发布2018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十大典型案例》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海关总署 | 发布2018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十大典型案例》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392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