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原董事长杀妻案维持原判
2020年12月10日葵花药业原董事长杀妻一案二审宣判,即因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关彦斌有期徒刑11年。
关彦斌和妻子张晓兰是葵花药业是共同实际掌管人,17年二人离婚。18年年底,张晓兰因关彦斌在其个人自传《悬壶大风歌》中没有写出自己对于葵花药业的发展贡献并称自己要单独出本书讲葵花药业的真实发展和关彦斌婚外情的事,二人发生口角。关彦斌找出菜刀,连砍张晓兰四刀,后被张晓兰弟弟阻止并夺下了刀。经鉴定,张晓兰为重伤二级,面瘫。1、关彦斌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而并非故意伤害。连砍四刀,结合砍的部位,且不阻止肯定还有第五刀、第六刀的现场证人证言来看,明显是抱着追求杀死张晓兰的目的去的。2、故意杀人罪,规定在《刑法》232条,对于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刑期因为犯罪后果、手段、影响、是否悔罪等情节的不同分为两档。并非所有的故意杀人都会“以命抵命”。3、关彦斌的行为被定性为“犯罪未遂”。由于没有达到“致人死亡”的结果,且在犯罪过程中被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没有完成杀人行为,所以是典型的未遂。按照《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4、关彦斌认罪态度不好且无悔罪表现。两审均称自己有精神类疾病、没有杀人意图等,由此可以看出是拒不认罪。所以,判11年都算轻的。
无论多有钱,多有地位,都不要试图去挑战法律的威严。违法后,应如实交代罪行,而并非百般狡辩。毕竟,证据在哪里放着!
1.《葵花药业原董事长杀妻案维持原判 还原事发经过及背后原因!》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葵花药业原董事长杀妻案维持原判 还原事发经过及背后原因!》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414980.html